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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與其衍生租稅問題之研究

電子商務的發展與未來潛力吸引了全球的目光,大家均認為這將是21世紀最重要的經濟發展之一,亦被譽為是本世紀最後的一塊金礦。然而,由於網際網路與電子商務的諸多特性,使得現行適用於傳統交易方式的稅務行政體系、加值稅制度、國際租稅原則,將遭受某種程度的衝擊。
自1996年美國財政部提出「全球電子商務重要租稅影響」(Selected Tax Implication of Global Electronic Commerce)後,與電子商務相關之租稅文獻才陸續的出現。目前國外有關電子商務之租稅文獻均偏重陳述電子商務衍生的租稅觀念與法律分析,而國內文獻則侷限制度面之探討,本研究將彙整國內外相關之文獻,以探討電子商務的發展對現行租稅體制的衝擊與影響,並嘗試估計電子商務所可能帶來的稅收損失。
根據本研究大致結論可歸納如下:在一般租稅原則上,目前國際間正致力於尋求解決電子商務衍生之租稅問題的共識,目前已提出之主張包含租稅中立性的原則應被維持,不論買賣雙方交易之訂購方式、傳輸方式、其租稅對待均應相同,因此對於電子商務交易不應課徵任何新的或歧視性租稅;在關稅課徵方面,經由網際網路,透過電子化傳輸之數位商品暫緩徵收關稅;在稅務行政方面,要求電子商務銷售商將其申請設立的營業登記編號,顯示於商業網站上,並藉由數位簽章技術,以確保電子交易資料的完整性,最後尋求制訂一套相當於一般貨幣之法律規定,以適用於電子現金之管理。在加值稅方面,主張採用消費地課稅原則,且數位化產品將不被視為商品提供。在國際租稅方面,對於「常設機構」所提出的解決方案上,則認為「網站」不視為常設機構、「固定伺服器」符合固定營業場所之要求、而伺服器需有人員的維護與操作,才能構成固定營業場所,另外,ISP不視為非獨立地位之代理人等。
最後,本研究估計我國1999年由於電子商務交易,使得營業稅約損失3.8億元,與當年營業稅收相較,所佔比例亦僅為0.16%。因此我國政府尚有充裕的時間,可以尋求電子商務交易下,營業稅有效徵收之對策。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A2002001835
Creators賈志豪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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