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針對民國78年至82年,共計5年間,台灣證券市場上市公司,有第一次發放現金股利,或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或發放>=25%股票股利公司為研究對象。所謂第一次發放現金股利,係指一公司公開股票上市以來,第一次發放現金股利,或至少間隔三年以來之發放現金股利。
運用事件研究法之單一市場模式分析異常報酬,並以資產貝他與盈餘變動指標衡量事業風險。主要探討事件宣告前後二年公司盈餘或事業風險之變化,及市場投資人對宣告事件之解析與反映。依據訊號發射假說「經理人可能會透過財務政策,將某些訊息傳達給市場,如資本結構改變或股利政策」,而管理當局與投資人間之資訊不對稱現象,因訊號可降低代理成本,使得股利發放含有資訊內容。
而本研究所獲結論如下:
一、「第一次發放現金股利」之結論
不論市場榮枯,第一次發放現金股利宣告是項好消息,投資者有正面反映,宣告日前消息已走漏,在多頭市場可能有人為介入,空頭市場消息走漏較早,使得投資人提前反映,以致宣告日後資訊效果微弱。而台灣之上市公司之「第一次發放現金股利」決策頗能遵行穩定股利政策,且以第一次發放現金股利決策為工具,傳送公司經營績效之訊息。不論市場榮枯,公司管理當局在盈餘穩定成長後,且預期未來也能維持成長的水準,才決定發放現金股利,所以第一次發放現金股利支持「股利資訊內容假說」,隱含有未來盈餘增加之訊息,投資者也能正確解析管理當局所制定之歷史性股利政策之含意,而有正面反映。
二、「現金增資」之結論
現金增資核准宣告市場投資人之反映因市場榮枯而不同,多頭市場時現金增資核准宣告不是好消息,投資人有負面反映,空頭市場時卻是項好消息,投資人有正面反映,而核准前皆有消息走漏,在多頭市場時可能有人為介入,核准後有資訊效果,多頭市場時資訊效果較弱。不論市場榮枯,台灣之上市公司,在負債權益比上升、事業風險上升及盈餘惡化後辦理現金增資,亦即管理當局鑑於公司經營績效差,並預測財務危機機率增加時辦理現金增資,但財務結構改善後,經營績效未必好轉,多頭市場時投資人尚能正確解析此一現象,而有負面反映,空頭市場時投資人卻未能正確解析真實現象,可能是因空頭市場時之舉債程度較多頭市場時低,讓投資者失去戒心所致。
三、「股票股利」之結論
不論市場榮枯,除權是項好消息投資者有正面反映,為配得股利在除權前數日已反映完畢,除權後有資訊效果,惟多頭市場之反映較早結束,除權後之資訊效果空頭市場時較弱。台灣上市公司在大額股票股利發放前盈餘穩定成長,但未隱含發放股利後經營績效提升之訊息,投資人未能正確解析此現象,而有正面反映,可能是國人偏好股票股利所致。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226 |
Creators | 洪麗珠, Hung, Li Ju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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