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 to search

從老年年金制度之國際比較論我國老年年金財務制度之規畫

老年年金制度的實施是全民共同的期望,亦是政府、企業與個人共同的責任,其制度之設計應作一前瞻性及整体性的考量,否則不僅會影響老人之生活保障、社會所得重分配及資源配置效率,亦將影響政府之財政收支狀況與總俸經濟之成長。本文之研究目的,旨在於瞭解現行各國老年年金制度,並吸取各國經驗、參酌我國政治、經濟、文化背景,以建構一個符合我國國民需求的老年年金制度,另預估政府之財政負擔,以作為政府補助之參考。
  本文首先探討年金保險之理論基礎,繼而論述政府介入老年年金保險之理由,並將德國、英國、美國、瑞典及日本等五個較具代表性國家之現行老年年金制度,分別作概括性的介紹友主要項目之跨國比較,然後提出我國老年年金制度可採行之規劃方向,最後則對政府在基礎年金制度中應有的財務責任提出相關建議,並預估民國85年制度實施後政府之財政負擔。
  本文研究之主要結論為:現行主要國家老年年金制度多傾向於採單一制,並以勞資雙方繳納之保險費為主要財源,且係採定率之方式計算保險費,以隨收隨付制處理財務方式,並依生活成本指數調整年金給付,另亦依該國之經濟狀況及勞動市場之供需情形,增訂有關提前退休、延後退休及部份退休之規定。我國老年年金制度亦以採一制、保險費為主要財源、定額保費與定額給付之方式及修正賦課制之財務處理方式為最佳,並可以前一年台灣地區個人平均消費支出之60%為給付水準。
  政府基於家庭失靈、市場失靈、殊價性、所得重分配、風險分攤、行政效率較高與財務較穩定等理由,故除了負擔其為雇主身份的保險費及提撥一固定比例之行政事務費以外,另應補助低收入戶之保險費及給予全俸國民不分職業別的支出面齊一比例的補助。而預估若政府於民國85年開辦老年年金制度,則其財政負擔將增加280-470億,因此應選擇適當財源支應後,方可付諸實施,以免社會福利拖垮財政。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333
Creators葉桂嫦, Yeh, Guey Charng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Page generated in 0.0018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