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學及社會經濟的進步,人類所遭受的外來意外傷害事故日漸增多。根據台灣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針對人壽保險業被保險人死亡原因的調查結果顯示,意外事故高居第二位,亦因如此,國人對於傷害保險之潛在需求日益增長。時至今日,傷害保險已與傳統的人壽保險、產物保險成鼎足之勢。然而,因傷害保險理賠爭議涉訟的件數亦隨之增加,亦表示傷害保險本身同時也存在著許多爭議,實有研究之必要與價值。根據目前傷害保險的理賠爭議分析,大多集中於意外傷害認定相關的爭議問題,即「意外傷害」構成要素的意涵、因果關係及舉證責任的分配等。本文的主軸亦集中於此三項爭議問題作探討。
傷害保險事故為何及是否發生,影響保險人是否應負保險金給付責任,故如何認定傷害保險之保險事故即屬重要,亦為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範之主要目的,實有探究之必要。而除了傷害保險之保險事故應如何認定之外,認定損害之發生是否係導因於傷害保險之保險事故,亦即傷害保險之保險事故是否與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亦為是否須使保險人負保險金給付責任之要件之一,自亦應予說明。又訴訟中,應由何人就引起損害之事故屬於傷害保險之保險事故負舉證責任,亦影響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權益甚深,實有討論之必要。是以,本文即針對傷害保險事故之認定,因果關係之判斷及傷害事故之舉證責任分配為分析,並附帶說明保險實務目前對於傷害保險常見之爭議問題所持之見解和趨勢。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1013580323 |
Creators | 盧彥宥, Lo, Weng Loong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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