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探討我國新上市承銷制度中公開揭露體系之最適管制體系,所使用之理論架構與方法為代理理論。為充份瞭解本研究所提出的問題,本研究首先深入探討我國現行的承銷制度,並依據相關研究理論與結果探究我國目前的承銷問題,其間對於公開揭露體系應有資訊內容之探討,係以理性預期均衡理論為依據。本研究以為無論係現制下的承銷制度或擬議中之競價拍賣制,其主要問題在於公開揭露體系的格式與內容不妥善。其次,我國股市中財務資訊(包括所有公開揭露資訊)的使用效率亦不高。在如許環境下,不知情投資者往往需要支付可觀的市場逆選擇機會成本。
本研究假設承銷商為代理人,發行公司為主理人,亟按雙方於通過上市審查後利害衝突之代理關係,分析我國新上市承銷制度中公開揭露體系之最適管制體系。首先以代理理論求得承銷獎酬契約之柏拉圖最適解,並以此結果為基礎,探討因道德危險所產生的次佳解,亦即,在代理人有道德危險的可能性下,最適承銷獎酬契約之特徵方程式。最後則利用充份統計量的概念證明,在次佳解下,代理契約若能增加額外資訊,可降低道德危險的機會成本。也就是在主理人或代理人一方之預期效用維持不變的情況下,相對的另一方其預期效用不會因而變差(會變好)。據此,在代理契約中增加額外資訊,對契約的結果係有價值的。本研究以為,承銷代理契約的設計亦應包括有價值額外資訊之設計,是項有價值額外資訊,本研究定義為承銷商制定承銷價的基礎與所使用之資訊。
是以,承銷商制定承銷價的基礎與所使用之資訊應公開披露於公開說明書,是種資訊因直接與投資者之利益相關,所以投資者較有動機使用是種資訊以從事新上市股票申購的決策並據以為上市後買賣決策之基礎。因此,是種資訊不但與股價決策攸關,且可增加新上市股票市場中之資訊使用效率。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421 |
Creators | 謝孟君, Hsieh, Meng Chun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Page generated in 0.0021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