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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財產保險之請求權代位 / SUBROGATION IN INDEMNITY INSURANCE

本文共分為八章,茲就各章內容扼要說明如下:第一章 結論本章主要說明本文之研究動機、研究方法、研究範圍,並對本文所欲探討之問題,作一概述。第二章 請求權代位之概忥及理論基礎本章主要是確定請求權代位之意義,再就各國立法理論加以歸納整理,最後就此予以解析。第三章 請求權代位之性質本章主要係承襲前一章之理論,分析請求權代位之性質。第四章 請求權代位之成立要件本章旨在釐清保險人於何法定條件下,始可取得代位權。第五章 請求權代位之效力本章主要是對於保人取得代位權,對被保險人、第三人、保險人名產生何種效力。第六章 請求權代位取得之範圍與行使之限制保險人在依第四章之規定取得之代位權,其範圍因其是否給付全部保險金而異,而取得權後之行使,亦於一定之條件下受有限制。本章旨在就此為一探討。第七章 請求權代位之保金在保險人取得請求權代位,前如因被保險人之行為以致保險人在給付保險金後無法取得代位權時,應如何處理,則是本章所欲研究之範圍。第八章 結論與建議綜合前述之研究、整理,針對我國保險法之問題作一檢討,並提出建議,以作為將來修法之參考。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299
Creators侯傑中, Hour, Jye Jong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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