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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信用風險管理分析-運用內部評等模型 / Bank credit risk management analysis- The use test of internal rating model

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於2004年6月底公佈新巴塞爾資本協定,協定除規定銀行所面臨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與作業風險需全部納入資本計提考量範圍外,在信用風險範疇中,更提出較舊協定更具風險敏感性方法,允許銀行使用內部評等模型評估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之主要精神,是鼓勵銀行以更精確的風險管理技術,經由健全的信用風險評估系統,量化風險,並將量化的結果運用在日常之風險管理中,如授信業務之准駁、額度管理、授信訂價之機制、風險與報酬績效評估、損失準備之提存、法定資本計提等管理工作上。銀行經由內部評等更精確之風險區隔,可以進一步連結利潤模型,進行風險與報酬分析,將資源有效運用於高報酬之客戶,評估高風險或低報酬之客戶,改善資產品質與報酬,利用利潤模型分析找到目標客群,進而建構一套強健的授信風險文化。
新巴塞爾資本協定公佈後,相關研究報告集中於風險資料蒐集、違約模型建置、模型驗證等範圍,而主管機關於2006年4月發布銀行業申請採用「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計算資本適足率之相關申請書文件及自評檢查表暫行版本作為本國銀行申請之依據,銀行業除應符合內部評等法規範外,首要將風險量化之結果應用於風險管理,如何符合內部評等法最低作業要求之『使用測試』值得深入探討,本研究歸納相關文獻並進行銀行內部模型建構之個案研究,結論摘要如下:
(1) 銀行應加強信用風險衡量能力,落實全面風險管理文化;
(2) 銀行應建立內部信用評等系統定期、持續、獨立驗證機制;
(3) 銀行應強化與業務連結之風險管理機制以及授信組合風險管理;
於監理執行面,建議主管機關應組成專業團隊及分工審核程序,並建立符合國際實務審查模式與遵循跨國監理合作原則。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59322491
Creators許媛媛, Hsu, Irene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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