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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不實表達之防制-以公司治理與刑事責任為中心陳文孝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定時編製、查核及揭露會計資訊」是促進現代經濟有效率運作的重要制度之一,現代社會設計了種種機制,希望使「定時編製、查核及揭露會計資訊」這個制度可以順利發揮原先預設的功能,例如利用國家公權力強制營利事業提供財務會計資訊,並制訂財務報表編製規範。另外,在公司法制上安排各項制度,要求經營階層提供及時、允當表達的財務報表給不參與經營的外部人。最後,針對財務報表不實表達課予刑事責任,以警示財務報表編製者不要輕易違反財務報表編製的規範。
財務報表不實表達是指財務報表所記載的內容,與實際存在的事實不符,或不按「一般公認會計準則」編製。以編製者主觀要件為故意或過失為標準作分類,可分為財務報表舞弊(故意)及錯誤(過失)。基於故意所發生之財務報表不實表達,造成的傷害極大,而且較難於事前發現而予以防範,因此法律制度特別針對這種不法行為課予刑事責任,並依照對個人、社會利益傷害的大小,分別於《商業會計法》與《證券交易法》訂定不同刑度的刑事處罰。本文探討的焦點集中於因故意而發生之財務報表不實表達。
公司之經營階層負責編製財務報表,傳遞財務會計資訊予外部人,該外部人包括不參與經營之出資者及債權人。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基於人性自利之前提,公司之經營階層在編製財務報表時,並不必然會提供及時、允當的財務會計資訊,而可能透過編製不實表達的財務報表,謀取不正當之利益。公司治理之研究範圍,即在討論如何合理及有效的控制經營階層之管理權限,促使經營階層為公司全體利益努力,降低經營階層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侵害公司利益的可能性。《證券交易法》於民國95(2006)年1月經過大幅度的修正後,正式引進獨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及審計委員會(Audit Committee)制度。其中,審計委員會均由獨立董事擔任,其獨立性與監督能力均較先前之監察人制度提高許多。另外,審計委員會可參與財會主管、稽核主管及查核會計師之選任。此項制度上之變革對於公司的正當經營與財務報表的允當表達應有相當的助益。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範,《商業會計法》第71條「財務報表不實登載罪」與《證券交易法》第174條第1項第5款「財務報告虛偽記載罪」是針對不實財務報表編製者之刑事處罰規定。《證券交易法》第174條第1項第5款「財務報告虛偽記載罪」相對於《商業會計法》第71條「財務報表不實登載罪」,屬於法條競合的特別關係。《刑法》第215條「業務文書登載不實罪」相對於《商業會計法》及《證券交易法》之財務報表不實表達,屬於同一類犯罪之基本類型,基於法安定性之考量,同一類型犯罪之犯罪構成要件的規範與解釋上,《刑法》、《商業會計法》與《證券交易法》三者之間應有相當之一致性。因此,本章擬以《證券交易法》第174條第1項第5款「財務報告虛偽記載罪」為中心,說明財務報表不實表達之犯罪構成要件,旁及說明《刑法》215條「業務文書登載不實罪」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財務報表不實登載罪」之犯罪構成要件。
回顧民國93(2004)年6月爆發的博達弊案,93(2004)年第一季的財務報表明明記載尚有銀行現金約新台幣六十三億,最後卻無聲無息的消失,就是一件典型財務報表不實表達的案例。本文擬以博達這個實際案例作為探討的主要對象。蓋博達事件之舞弊方式與財務報表不實表達有密切的關係,應可多方面展現財務報表不實表達的不同樣態,同時亦可瞭解我國刑事法律體系對於財務報表不實表達的適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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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選擇權理論法模型及Z-Score Model檢視博達公司違約事件鄭寶琳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財務報表是投資大眾據以了解企業財務體質的主要來源,然而安隆事件的發生,造成投資人依賴財務報表的信心幾近崩潰。近期國內博達科技公司在財報中有帳列現金63億元情況下,因無法償還即將到期的29.8億公司債,而無預警的向法院聲請重整,爆發財務危機事件,似乎又是一樁企業以虛飾誇大之財務報表,誤導投資人,致使無數投資人損失慘重之案例。究竟財務報表能夠表達的企業營運情況是什麼?我們到底可不可以利用財務報表,即使是經過美化的報表,看出企業有行為不軌的蛛絲馬跡?
本研究是在傳統財務比率分析方法失效時,打算從另一個角度,尋找企業違約前之徵兆。利用選擇權理論法模型,以及Z-Score模型來檢視博達公司的信用風險,試著以信用風險模型探索其信用危機發生前之警訊。最重要的是,為使一般投資人皆可利用此信用風險模型作為信用風險管理的參考,故所有資料來源均為集中市場公開資訊,不論是股價、各種財務報表及公告資訊,均是利用臺灣證券交易所網站(www.tse.com.tw)中取得資訊。
本研究運用兩種理論模型實證結果,選擇權理論法模型並無出現特別警訊,反而是Z-Score模型結果令人滿意,不論是Altman區別函數,或是替代之「本土型」區別函數計算結果,均在博達公司財務危機事件發生一年前就以區別分數顯示其有財務危機之警訊。甚至針對博達公司倍受質疑的業績灌水、營收虛增問題,調整銷貨收入,並重新代入Z-Score模型後,Z值之預警效果更加提前反映及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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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導資訊在偵測財務危機上的有用性-個案研究 / The Usefulness of Financial Reporting Information in Detecting Financial Distress: A Case Study Approach張家瑋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由於各國地雷股事件層出不窮,致使投資人財富遭受巨大損失,若是能事先察覺地雷股的存在,便能使投資人財富有更大的保障。本研究以四家國內外大型的舞弊個案-安隆、世界通訊、博達、力霸作為研究樣本,透過四家公司之財務資訊深入剖析各個案公司之舞弊手法。本研究歸納整理出21個預警指標,以作為未來投資人的評估基礎,以發現危機的早期徵兆,能及早避開地雷股。
研究發現即便是有進行窗飾財務報表的財務危機公司,仍能透過財務報導資訊中發現其端倪,四家個案公司在獲利性指標、流動性指標、安全性指標都有出現至少一項的紅旗警訊。研究結果顯示在下列指標上有較多家公司同時符合:(1) 獲利性指標。當資產報酬率以及股東權益報酬率過低或逐年下滑;(2)流動性指標。現金流量比率過低或逐年下滑;(3)安全性指標。借款依存度過高或逐年增加,以及流動比率過低或逐年下滑。 / Does financial reporting information itself provide early insightful information in detecting financial distress? Window dressing in financial reporting casts doubtful questions on this issue. As with investors usually taking a look at individual firm’s financial reporting, this study utilizes case study with four cases to address this fundamental role of financial reporting.
Among the four fraud cases investigated, two are from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other two are Taiwan companies, including Enron, WorldCom, Procomp, and Rebar. This study sorts out 21 warning indices to evaluate each company’s financial condition and find out the signals for financial distress.
All of these four cases investigated have at least one red flag signaled in profitability, liquidity and leverage. The most prominent indices in these three dimensions include (1) Profitability---ROE or ROA decreases in trend annully, (2) Liquidity---low cash flow ratio or decreasing in trend annually and low current ratio or decreasing in trend annually, and (3) Leverage---high debt to equity ratio or increasing in trend annu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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