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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額產能與阻卻參進涂淑芬, SHU-FEN TU January 1900 (has links)
本文考慮一家既存廠商面對一家潛在參進者時,是否會建置超額產能以提高利潤;尤其,是否會刻意擴大產能,迫使潛在參進者放棄參進市場的企圖。既存廠商會善用超額產能,提高自身的產量與利潤;潛在參進者在超額產能存在成本之下,也會建置超額產能。潛在參進者也希望藉由產能的宣示,造成既成事實,讓既存廠商得知,既然有意參進就有十足的決心,不容輕易被擊退;然而,在既存廠商已率先建置超額產能之下,為避免產業整體產能過大,產量過多,造成價格大幅下跌的窘境,只能限縮自己的產能,在居於後行動者的劣勢下,仍舊無法超越既存廠商之超額產能及產能超額率。在產能較小之下,意味潛在參進者的邊際生產成本會小於既存廠商,當雙方同時且互相獨立決定產量時,如果不考慮產能,潛在參進者在產品市場,其實是擁有相對優勢,但終究還是產能決定產量,潛在參進者只能生產較少的產量,獲得較低的利潤。在潛在參進者可以造成生產時不存在固定成本的前提下,既存廠商只能以無超額產能的邊際成本訂定價格,才能刻意將參進者阻卻在市場之外;然而,由於該產量下,仍必須建置超額產能,使得生產時的邊際成本會大於價格,造成既存廠商的虧損。換言之,既存廠商無法透過刻意的作為將參進者阻卻在市場之外。既存廠商在擁有先行動者優勢之下,其產能、產量及產能超額率皆會大於雙方同時決定產能時,最終也會獲得較高的利潤;同時,會造成參進者的利潤損失。同於Stackelberg 與 Cournot 競爭的相對關係,會使得產業利潤小於同時決定產能之情況。不過,由於雙方都擁有超額產能,使得產量增加,消費者剩餘會大幅提升,同時其增加足以彌補產業利潤之下降,經濟福利將因超額產能之擴大而提升。設若如此,就建置超額產能是否足以構成不當行為,可以透過簡單的方式加以檢視。即既存廠商建置超額產能後,是否仍有參進者進入市場,倘若參進者仍得以進入市場,則超額產能之建置不宜視為既存廠商之不當行為。 / 摘要............................I
目錄............................I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前言................1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2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架構......4
第二章 文獻探討................5
第三章 模型設定................10
第一節 產品市場之競爭..........10
第二節 潛在參進者之產能建置....11
第三節 既存廠商之產能建置......11
第四章 均衡分析................13
第五章 延伸分析................21
第一節 產量之決定..........21
第二節 產能之建置.........21
第六章 結論....................25
參考文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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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遊走在法律、經濟與行銷間的精靈—掠奪性訂價初探 / Predatory Pricing under The Fair Trade Law陳丁章, Ding Jang Ch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所謂的掠奪性訂價行為,乃指市場優勢事業,通常在市場結構存有高度參進障礙的情形下,為圖排除既存競爭對手,或阻止潛在競爭者參進,利用(消費者?)以及其他競爭者的交易信息不對稱,而放出風聲恫嚇或採實際行動把價格定在低於適當成本的水準,暫時犧牲短期利潤同時進行交叉補貼或於其目的達成後,遂任意提高價格超乎競爭水準的訂價行為(至於無市場力之事業,基於相同意圖、低價「掠奪」,以致市場競爭失序者,從不正競爭(倫理惡)的觀點來看,亦屬此類),是一種「以不正競爭為手段,遂行限制競爭之目的」的行為。
一般而言,市場中的削價競爭,可以說是事業競爭行為的常態,甚至是競爭行為的核心,本質上應是被鼓勵的,但事業的低價行為如已構成「掠奪性訂價」,則不應允許。但當法律面對這種行為時,究竟「該不該管」、「如果該管,又應以如何之標準管理」本身卻是一個難以拿捏且極具爭議性的課題。
關於前者(「該不該管」)本文乃從經濟面向著手,認識此種行為的決策理性,並討論「行為的理性或不理性」與「法律有無介入必要」之關係;關於後者(「應以如何之標準管理」),本文則先介紹美國法上學說爭論(當然違法原則與合理原則;動態觀察或靜態觀察;長期觀點或短期觀點等)與聯邦法院的實務見解,以供做為建構我國執法標準的參考依據。
最後本文並介紹國內學說與實務之見解,綜以前述比較法學的基礎,配合我國現行法制與現實執行的可能性,提供公平交易委員會面對此類問題時,應採之介入態度與執法標準、方式之具體建議。
第一章 前言………………………………………………………………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架構與預期成果……………………………………………2
第二章 掠奪性訂價之概念與規範困難之解決…………………………8
第一節 掠奪性訂價之概念………………………………………………9
第一項 何謂掠奪性訂價……………………………………………………9
一、 掠奪性訂價的發生,依附於市場結構條件…………………………12
二、 掠奪性訂價的採用,事涉消費者理性與產業特性…………………13
三、 事業的「異常」削價與補貼行為……………………………………14
四、 事業須犧牲短期利益,並有掠奪之能力……………………………14
第二項 掠奪性訂價與價格歧視之關係……………………………………15
一、 價格歧視的概念………………………………………………………15
二、 美國法上對價格歧視的規範…………………………………………17
三、 掠奪性訂價與價格歧視之關聯(競合)……………………………20
第三項 掠奪性訂價之屬性…………………………………………………22
一、 政策與道德(mala prohibita and mala in se)…………………23
二、 制度保護與權利保護…………………………………………………23
三、 自由與公平……………………………………………………………24
四、 市場不法與行為不法…………………………………………………24
第二節 規範的困難………………………………………………………25
第一項 法律規範實體面向之困境…………………………………………25
第二項 執法機關組織面向之困境(公平會非獨立委員會)……………30
第三節 實體規範面向之困境有賴借力於經濟學………………………32
第一項 產業組織理論………………………………………………………33
一、 主流的產業組織理論…………………………………………………34
二、 芝加哥學派(Chicago School;Chicago-UCLA School)…………36
三、 行為學派(Behaviorists)…………………………………………37
四、 可行的競爭理論(Potential competition;Contestability……38
第二項 幾個相關的經濟學概念 ……………………………………………38
一、 長期與短期……………………………………………………………38
二、 需求線…………………………………………………………………39
三、 成本(cost)…………………………………………………………40
四、 利潤最大化原則………………………………………………………41
五、 效率與無謂損失………………………………………………………42
第三章 掠奪性訂價的經濟面向…………………………………………44
第一節 掠奪性訂價的理性基礎…………………………………………44
第一項 Mc Gee的質疑………………………………………………………46
一、 從策略收益面觀察……………………………………………………48
二、 從策略成本面觀察……………………………………………………49
三、 關於掠奪後的局面……………………………………………………49
第二項 掠奪性訂價不理性說的風行………………………………………51
第三項 支持掠奪性訂價為理性策略之觀點………………………………52
一、 替代方法不見得較為有利 ……………………………………………52
二、 法律風險讓事業有採掠奪性訂價的動機……………………………57
第四項 理性與否和法律介入之必要性……………………………………58
第二節 靜態市場結構與掠奪性訂價之動機……………………………60
第一項 市場結構的幾個概念………………………………………………61
一、 市場結構的意義與要素………………………………………………61
二、 市場結構與市場力(獨占力)………………………………………62
三、 市場力的衡量…………………………………………………………63
第二項 完全競爭市場與掠奪性訂價之動機………………………………65
一、 完全競爭市場的定義…………………………………………………65
二、 完全競爭市場中事業的掠奪性訂價動機……………………………66
三、 關於獨占性競爭市場的問題…………………………………………66
第三項 獨占市場與掠奪性訂價之動機……………………………………67
一、 獨占市場的定義………………………………………………………67
二、 採用掠奪性訂價的動機………………………………………………67
第四項 寡占市場結構與掠奪性訂價之動機………………………………69
一、 寡占市場的描述………………………………………………………69
二、 競爭事業在寡占市場中的訂價行為…………………………………70
三、 寡占事業的掠奪性訂價動機…………………………………………73
第三節 掠奪性訂價的負面動機…………………………………………74
第一項 資本市場的監督力量………………………………………………74
一、 資本市場的三種主要角色 ……………………………………………75
二、 資本市場的力量箝制了掠奪性訂價的動機…………………………76
第二項 經理人的個人動機…………………………………………………77
一、 經理人的消極心態……………………………………………………77
二、 經理人的其他偏好……………………………………………………78
第三項 留住競爭事業的考慮………………………………………………79
一、 Porter的競爭策略核心議題…………………………………………79
二、 Porter的「良性競爭者」說…………………………………………80
第四章 掠奪性訂價在美國………………………………………………82
第一節 美國法上的規定…………………………………………………82
第一項 反托拉斯法立法沿革概述…………………………………………82
第二項 反托拉斯法中關於掠奪性訂價的規定……………………………83
第二節 關於判斷基準的文獻上爭論……………………………………86
第一項 Areeda—Turner法則………………………………………………87
一、 短期「利潤最大化」訂價點不足做為合法準則……………………87
二、 價格大於或等於短期平均總成本(AC),訂價必屬合法…………88
三、 價格大於或等於合理預期的短期邊際成本時,訂價行為為合法………………………………………………………………………………89
四、促銷性訂價(promotional pricing)或迎合競爭(meeting competition)的抗辯………………………………………………………92
五、 合理預測的短期平均變動成本作為合理預測的短期邊際成本之替代衡量標準………………………………………………………………………94
第二項 F. M. Scherer對Areeda—Turner法則的評論與建議……………96
一、以獨占(或優勢地位)事業採用「最適產能」(optimally adopted capacity)為前提……………………………………………………………96
二、獨占(或優勢)事業,擁有超額產能的情形………………………100
三、並行考量長期的福利效果分析…Areeda—Turner法則,並不合於「適當的資源配置」標準 ………………………………………………………101
四、 Scherer的總結建議及Areeda與Turner的回應……………………103
第三項 Olive E. Williamson的「限制產出」法則(output restriction rule)………………………………………………………104
一、 關於事業面臨潛在競爭者進入時的降價行為規範—「限制產出」法則……………………………………………………………………………106
二、 市場中「既存事業」間的削價戰爭是否為掠奪性訂價的判斷標準……………………………………………………………………………110
第四項 William J Baumol的「準永久性減價」法則(Quasi-Permanence of Price Reductions)—禁止回價法則…………………………………112
一、 禁止回價法則的意義及優點…………………………………………113
二、 「禁止回價法則」實行上可能的困難………………………………113
三、 禁止回價法則之福利分析……………………………………………114
第五項 Paul L. Joskow & Alvin K. Klevorick的「二階檢驗」法則……………………………………………………………………………115
一、 規範不足或過度的代價與其影響因素………………………………116
二、 規範法則的建立,需考慮實行的成本………………………………118
三、 二階檢驗法則的提出…………………………………………………120
第三節 美國聯邦法院對於掠奪性訂價的態度………………………123
第一項 美國聯邦巡迴法院的態度…………………………………………124
一、 Mc Gahee案的主觀要素檢定…………………………………………125
二、 William Inglis案的成本檢定法則…………………………………126
三、 Easterbrook法官的補償檢定法則…………………………………128
第二項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態度…………………………………………131
一、 Utah Pie案……………………………………………………………131
二、 Matsushita和Cargill案……………………………………………133
三、 Brooke Group案………………………………………………………135
第五章 我國公平法上的掠奪性訂價…………………………………139
第一節 國內之學術研究與實務見解之檢討…………………………139
第一項 學說見解與檢討……………………………………………………139
一、 理論部分………………………………………………………………140
二、 概述……………………………………………………………………145
三、 本文淺見………………………………………………………………148
四、 實證研究部分…………………………………………………………151
第二項 公平會的實務意見…………………………………………………153
一、 早期案例見解…………………………………………………………153
二、 目前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內部共識……………………………………158
三、 掠奪性訂價「外」一章—過度促銷(excessive promotional spending)…………………………………………………………………162
第二節 管制建議之前提—論公平會應否介入………………………165
第一項 「理性與否」及「發生頻率」均與「是否應予介入」無關……………………………………………………………………………166
第二項 規範必要之程度—行政或刑事責任………………………………166
一、 從掠奪性訂價可能之法律責任論起…………………………………167
二、 刑事刑法「未遂犯」理論之「適用」與「借用」…………………170
三、 舉輕以明重……………………………………………………………174
第三節 掠奪性訂價管制建議 …………………………………………175
第一項 可能違反的法條……………………………………………………176
第二項 建構管制方式………………………………………………………179
一、 國內多數學說之見解趨向……………………………………………179
二、 補償檢定法則之疑義…………………………………………………180
三、 效率考量不宜取代主觀要素…………………………………………181
四、 具體建議………………………………………………………………183
參考資料……………………………………………………………………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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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法上使用者數據之應有定位與可能造成之衝擊 / The Role of User’s Data and Its Possible Impact for Competition Law張媛筑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數位時代孕育大數據技術的發展並帶動產業的創新,使用者數據的運用也日益活躍於商業領域,並分別為消費者與事業帶來便利的生活與競爭優勢。然而蒐集、處理、運用等數據價值鏈活動對於市場競爭造成相當的影響,也成為事業為反競爭行為的誘因,而引起競爭法的關注,多國競爭執法機關亦已陸續展開調查或進行相關研究。由於使用者數據涉及個人資訊隱私,更因其係產業創新的動力之一,從而競爭法管制的合適性與必要性一直為爭議性議題,後續延伸出對於現有競爭法架構的相容性疑義。本文透過文獻與案例分析,從使用者數據的特色出發,探討使用者數據於競爭法框架下之爭議,包含與隱私法規的競合問題及衝擊現行制度之因應方式。基於競爭法適度管制的觀點,提出可能評估市場力量的方式與使用者數據可能形成的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風險類型。冀望對於我國公平交易法就此議題之剖析與因應有所助益,迎接數據經濟的浪潮。 / Big data analytics technology evolves rapidly and enhances the pace of the innovation of industries in the digital era. Utilizing user data, which is a sort of valuable assets, becomes more popular in business. The new technology brings consumers fitted products and convenience and creates competitive advantages to firms. However, collecting, processing and analyzing large sets of user data not only benefit the entities in the market but also impact market competition. Competition agencies around the world have engaged in related investigations and research on data and competition. The mainly concerns are whether the amount of user data may build a barrier to entry, and whether firms which control user data in a massive amount or essential to competition may have incentives to abuse their market power to foreclose marker. Moreover, because user data is one factor of fostering innovation and has a strong correlation with privacy, the suitability and the necessity of competition law to regulate data issue is still controversial. If competition law intervenes, we should further consider how to adapt it to the present regulation. By reviewing academic literature and practical cases, this thesis begins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characteristics of user data, followed by the analysis of the controversy concerning user data under the framework of competition law, including the trade-off between it and privacy laws and possible adjustment to the present framework. This paper also discusses the way to assess market power and specific types of anticompetitive and unfair competition behaviors. Finally, this thesis concludes with a short remark. Hopefully it can provide some references for further discussion on this issue under the Fair Trade Act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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