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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開放式經營模式觀點探討Google及Apple在智慧型手機上行動廣告的發展 / The development of mobile advertising model on google and apple:open business models perspective許少峰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根據Morgan Stanley 「The Mobile Internet Report 2009」 提及於2000年開始的Desktop internet世代(以下統一稱為PC Internet),擁有10億以上的單位,將會進展到2010年的Mobile internet世代,並快速成長到 100億以上的單位;同時在行動裝置中最重要的智慧型手機出貨量可能在2011年於北美地區超越功能性手機,達到9,300萬支,亦可能在2012年於全球地區超越個人電腦出貨量,達到5億支。根據Pew研究中心日前公開的調查顯示,目前美國已經有超過40%的成人已開始使用智慧型手機上網來瀏覽網路、收發電子郵件、使用即時訊息等服務。
智慧型手機使用者具備Anytime、Anywhere、Always Online的特性,而且啟動GPS功能,因此可以精準掌握到使用者的個人化資料及地理位置及生活習慣,將會改變人與人之間互動模式,進而影響行銷及品牌溝通的方式。而在智慧型手機上的行動廣告,已成為新焦點。預估在未來2至5年間,將看到行動廣告佔整體廣告比例越來越增加,甚至將取代個人電腦,成為最大的行銷通路。
Google 及Apple 當然都看到這樣的趨勢,二大陣營都不約而同積極展開在行動廣告的布局。本研究將會探討並預測:在全球PC端高達69.7%(Strategy Analytics 2010 Q2)搜尋引擎占有率,而且在全球關鍵字廣告總量占65%的Google,以完全「開放而分享」的態度持續推動Android作業系統,逐漸提高在智慧型手機的市占率,進而達成「Android Everywhere」的目的,並購併最大的行動廣告平台AdMob,將以何種模式來引領行動廣告的發展。
另一方面,在全球已經擁有將近一億支行動終端裝置(含iPod Touch,iPhone,iPad),22萬個應用程式,累積40億次的下載次數的Apple,如何以「only for Apple」而採封閉式模式的iOS作業系統,但已發展出獨樹一格的Apple app經濟體系,以及非常高忠誠度的品牌認同,並於最近推出將Google AdSense、AdMob排除在外的iAd平台,又將會以何種模式來爭奪這一塊日漸成長的行動廣告大餅。
本研究歸納出以下結論:開放式經營模式有不同程度的型態,以及不同的外部合作架構,企業將根據本身的短期策略或是長期的策略,而選擇不同程度的開放式/封閉式經營模式,而達到最大效益。並將會從開放式、封閉式創新、經營模式、合作架構及行動廣告產業眾多構面來探討Google 及Apple二大陣營的差異性,而在這差異性上將以不同的策略而發展出不同的行動廣告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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