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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中晚期乞丐研究 / Urban wanderers: beggars of jiangnan in Ming China陳哲謙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寫這本論文的原因是我想說一個關於貧窮的故事,這個故事對於我們而言也許是無聲的、是可憐的、是神祕的,甚至得像許多的故事開頭一樣:從「好久好久以前…….」說起。這個故事就是關於乞丐的故事。雖然根據許多關於乞丐的二手研究顯示,這個故事在中國存在已久,但轉折發生在宋元明是無庸置疑的。
於是,就讓我們從故事最精采的轉折說起吧!這是一群生活於社會底層人物的故事,在這個敘述中仍存在著兩個疑點:第一個疑點是「底層」;第二個疑點是「哪些人」。先讓我們回答第二個問題,在史書的呈現上,乞丐有著多重角色的轉變(參見附圖),最常被呈現為「流民」,力量稍微大一點的被稱為「無賴」,在城市中則最常被指涉為「城市貧民」。這些指涉和乞丐皆有所交集,而本論文所探究的對象除了既定看法中的乞丐外,也包含了流丐、丐首以及無業游民,因為這些角色和乞丐是最為接近且時常轉換。就像中正大學教授楊宇勛在研究宋代乞丐時,將乞丐定義為「乞討於眾而賴以維生的人。」
至於第一個問題「底層」,究竟是法律層面、經濟層面還是社會層面呢?根據筆者在第一章的考察,乞丐在法律層面上的位置是曖昧且模糊的。經君健先生研究清代的賤民階級時,將乞丐放置於「良民」的位置,很明顯是因為在法律規定的賤民範疇中沒有乞丐的原因。但是在社會上,乞丐從送代以來便為人民所輕視,例如宋代的《袁采世範》在寫給子孫的家訓中就認為子孫如果淪為乞丐、盜賊是件該處死的事情。而明人陳汝錡所寫的《甘露園短書》也認為乞丐是世人輕賤的對象之一。但宋代以前,根據曲彥彬教授的研究,並無這些既定的觀點。其中很可能的原因誠如夫馬進與梁其姿教授的研究所言:宋代是乞丐滋生的時期。
那麼,這群底層人物的故事在明代發生了什麼樣的轉折呢?我在做研究時採取了三種方向與兩種立場的轉換來分析。三種方向分別是:官方政策(國家)、救濟事業(文人)、民間觀感(百姓心態);兩種立場的轉換是說:從上述三者的論述與政策,轉向對於乞丐的影響。
一、 國家(法律、鄉飲酒、救濟)
先前已經提過,明代在法律中並未詳明乞丐的身分,但在社會上,作為身分確定儀式「鄉飲酒禮」上,明文規定乞丐不准參與,這樣或許還不足以說明乞丐在社會上的位置。隨著時間的發展,邱仲麟對於鄉飲酒禮的考察便指出,明末已有許多乞丐藉由買官而參與這權力爭奪的儀式,當時的文人有些甚至選擇拒絕參加此一活動,並且認為乞丐因財富而擠身官場乃「賤極矣」。雖然並非所有的乞丐都依靠財富而翻身,更多的情形是極為貧苦等待救助。中國官方自唐代以後便有卑田院的設置,宋代設於城市,明初設於鄉間,隨後由於流民群聚於城市轉設於城中。若由救濟的對象看來,宋代從原本的鰥寡孤獨擴及流民乞丐,明代承其精神,但卻將這些人口抽離原本的戶籍,另入別冊。明中葉後,養濟院由於種種因素而敗壞,使得大量的流民於城市中乞討,於是官方一方面實施城市的保甲以維護治安,另一方面又採取「火房」與「粥場」的措施,作為臨時的救濟。
二、 民間善會
養濟院逐漸敗壞以後,作為官方養濟院的補充,明末的文人善會成為當時最大的特色,無疑是成功的,但在實際施行上卻造成了許多影響。善會救濟有其一定的標準:沒有德性者不救助、會員制、以會員推薦來確定被救濟人的德行。至此,我們幾乎可以想像明末城市乞丐的增生背景:某地發生了災荒,許多流民舉家遷移,路途中可能和家人分散了,也可能有人死亡。來到城市後,有人擔保的進入同善會接受救助,無人擔保的則進入了養濟院。這時家鄉可能已經無法回去,於是他們自願留在城市裡尋找新的機會,但他們在養濟院可能得不到完善的幫助,他們只得流落街頭乞討,偶爾拿個碗(碗還得自備)去粥場接受施粥,晚上時火房便成為他們彼此睡覺的所在,交換乞討的資訊,也順便分擔無法回家的鄉愁。他們有著共同的生活目標:活下去,也就成為他們團結起來的可能原因。
三、 百姓心態
百姓對於乞丐的心態和乞丐本身的組織化息息相關,我在此企圖回答丐首產生於何時以及如何產生的問題。對於此一議題二手研究呈現兩種極端的面向:時間上面有南宋與清朝的說法,產生過程有養濟院的會頭與無賴的化身。但根據前兩章對於明末社會的分析,我認為應是明末,因為火房與粥場為乞丐提供了現實群聚的基礎,再加上無賴文化的滲透(丐首的形象和無賴的形象接近),於是組織化的過程應該是發生在明末時期。直到清代,國家賦予乞丐乞討的合法權力,並且將丐首以保甲的制度與精神收編於地方的體系,乞丐的社會位置才有定著的傾向,且在百姓心中根深蒂固。
四、 結論
最後,我在結論部份採取旁觀者的立場,以權力關係網絡來看待乞丐身處於社會上所面臨的種種權力關係,由於乞丐本身的弱勢,在這些權力網絡中往往處在被動的角色,至於他們自己的心聲只能從其乞討所唱的歌以及行動來窺探。從明末回歸良民的渴望到清末無賴化的囂張行徑,在故事主軸的發展下,我也企圖回答旁支的問題,也就是對於乞丐既定觀感的形成,不但和乞丐的組織化與合法化直接相關,也和清朝末年中西文化接觸的背景有關。以徐珂為例,他自己對於乞丐的觀感經歷了四次的改變,而他的女兒甚至直接認為乞丐是中國的毒瘤,象徵著中國的落後。至於乞丐文化的滋生,我認為若沒有組織化的過程,其生活方式不會變成乞丐群體共享的文化,因此,王振忠教授以及盧漢超教授所研究的乞丐文化也才有了意義。
五、 或許,故事還沒有說完……
也許關於明代乞丐的故事還沒有說完,由於本論文的設計以及採取的立場是過去二手研究的突破,但相對而言也是局限,使我忽略了許多明末乞丐的其他面向。例如:乞丐與其他底層社會成員的人際關係(蔡惠琴研究明清無賴就是採取這種的研究取徑)。乞丐與城市民變甚至明末社會動亂之間的聯繫。有清一代乞丐被國家收編後與民間的觀感只用了徐珂與其他乞丐史的研究顯然是不足之處,仍有待深入探究。史料的搜集與分析也侷限在自己的研究角度中而顯得挑食。總之,本研究在我所蒐集的史料與立場上所勾勒出來的乞丐史的轉折,有些想像的成分在其中,若有過度詮釋、視野不足與分析不夠力之處,還希望各位老師能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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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門功能之界定與評估高麗芬, GAO, LI-F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當代經濟學僅包括公經濟與私經濟之經濟理論。事實上整個經濟體系,除了由公共部
門外,猶有一由非營利組織所構之「自願性非營利部門」(the Voluntary Nonprof-
it Sector ),即本文所謂的「第三部門」共同連作而成。本文主要的研究目的乃在
探討非營利組織之經濟行為與功能,同時欲釐清傳統公、私兩部門之兩極化的經濟觀
念,並從效率面,對第三部門之功能加以評估,以期對我國非營利組織之發展現況有
進一步的瞭解。
本文第二章介紹非營利組織之理論基礎與發展背景,主要是以美國耶魯大學於198
7年所出版之有關非營利組織之研究結果為參考文獻。B .Weisbrod與Henry Hansm-
ann 等學者從政府功能不足與契約失效的不同觀點來解釋非營利組織存在的原因。而
非營利組織之研究範圍,從早期之慈善事業,逐漸擴展至各種會員組織、工商會及政
治性團體等,故本文於第三章亦嘗試界定第三部門之規模與範疇,同時與公、私兩部
門之功能作一比較分析,並根據我國內政部統計提要有關人民團體之資料,作簡單的
比較歸納分析,對我國非營利組織發展的現況與功能加以探討。最後本文將探討第三
部門與政府的相互關係,我們發現不僅政府的政策會影響非營利組織之形成,同時政
府決策亦常受到非營利組織之影響。
當此經濟轉型時期,國內各種型態之非營利組織早已方興未艾,過去國內文獻已注意
到非營利組織之免稅問題及其產之弊病,本文則希望能對非營利組織之經濟活動作廣
泛性的探討,以期國內各界能重視非營利部門在經濟體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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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宗教慈善組織 :"澳門明愛" 之發展環境與功能特徽研究俞玥琦 January 2018 (has links)
University of Macau /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 Department of Government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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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地方社會勢力的研究─以福建路佛教與地方菁英為中心曾小瓔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南宋是一個偏安的朝廷,資源運用上不如北宋政府充裕,而且立國艱辛,因此在政權成立時必須與既有勢力妥協,其中維護地主權益、繼續實行科舉考試等方式,就是穩定政權的方法。除此之外,國家欠缺的資金缺口,以南宋當時的情勢而言,佛教團體的經濟力量就成為國家可以使用的力量,而國家付出的成本也最低,因此筆者以福建路地區的佛教與地方菁英的關係作為探討重心,研究此地社會團體彼此勢力的消長,其中有交融也有衝突。就整體而言,佛教資產由私轉公,補充國家財政之不足,另一方面,也提供地方社會穩定的力量。同樣的,地方菁英也是穩定地方社會的力量,其中仍以地方官員的主導力較強,其餘的地方士人是輔佐的力量。佛教除了負擔國家財政外,還必須支付地方社會建設資金,再加上住持選舉制度的干擾,導致佛教逐漸弱化與腐化。另一方面,地方菁英透過科舉與政權結合,獲得自身保障與力量,除了可以推廣自身信念外,也可以避免自身資產被國家侵奪,甚至有功名的道學家還可以藉此攻擊佛教。在地方社會中,地方菁英的勢力上升,而佛教卻是走向弱化,最後地方菁英取得主導優勢,為往後仕紳社會預留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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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慈善事業公信力研究 :以中國紅十字會為例范巧敏 January 2015 (has links)
University of Macau /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 Department of Government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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