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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爆料新聞之守門研究王怡文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灣媒體在高度競爭的商業環境下,積極向閱聽人靠攏,新聞產製過程逐漸改變,以爭取市場機制下的生存空間。本研究關注台灣《蘋果日報》具有鮮明的市場導向風格,組織與個人如何進行爆料新聞的守門工作,重點在於《蘋果日報》對民眾為消息來源的價值判斷和查證原則為何。
因為民眾是爆料新聞的主要消息來源,本研究首先就消息來源與新聞守門的關聯切入,再論及爆料新聞守門機制與傳統新聞有何差異。本研究發現,爆料新聞以民眾為消息來源轉變新聞角度,試圖以社會百態的新聞內容貼近大眾生活。至於新聞守門的常規,不論在截稿時間、路線分配以及採訪、寫作方式上,都不同於以往的傳統新聞。
而在組織目標和新聞常規的規範下,《蘋果日報》內部一貫以讀者服務為基本原則,以讀者為本、供其所需,成為終極價值。但不可諱言,蘊藏在《蘋果日報》爆料新聞背後的邏輯,仍以銷售量為依歸,以消費者導向的商業考量為最終目的。因此,《蘋果日報》採取賣「內幕」作「服務」求「利潤」的策略,打造出風格獨樹一幟的爆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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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公益揭發」之保護︰以日本公益通報者保護法為核心陳勇安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公益揭發行為」係指將組織內部的不法資訊,透過內部通報機制、相關權責機關、媒體或其他訴諸社會大眾之管道來揭發其可疑之不當或違法行為。其相當類似於國外的「吹哨行為」概念。此等問題起因於近年來各國重大的企業舞弊頻傳,經由員工進行吹哨行為揭弊後,對社會公益具有高度貢獻,惟吹哨者揭弊後,卻往往換來公司無情的解雇或不利益對待,此等「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不合理現象,已逐漸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並亟欲調整。
我國近年來「爆料文化」盛行,尤其以立法委員收到線報後利用政論節目或記者會對外揭弊的景象最令人印象深刻,然而,為何背後真正的揭弊者總得躲躲藏藏採取間接爆料,不敢直接挺身而出?就此,不難體悟出我國似乎沒有一套令社會大眾「信服且得以親近」的公益揭發體制。勞動基準法第74條及勞工安全衛生法第30條設有公益揭發保護之規定,惟其僅就勞動之相關事項做規範,保障顯然不足,其他與個人生命或身體、消費者之權益、環境之保護及其他公眾利益等相關之揭發保護,更是亟待立法保障之。
正因我國現行法欠缺相關規範,故本文將援引與我國鄰近且風俗民情較近似之日本法律政策與制度,加以觀察並討論公益揭發保護法制於我國之可行性,及其可能衍生之相關問題與對策。因此,本文將對日本公益通報者保護法作詳細探討,並於重要之處再輔以美、英兩國之公益揭發保護規範作附帶說明。
除此之外,本文亦會廣納我國其他相關之公益揭發事例,藉此一窺我國公益揭發之輪廓,甚且再進一步針對我國近年司法實務上幾個重大公益揭弊判決如新海瓦斯林子文案、陽信商銀陳政峰案、華航機師甘國秀案、年代新聞導播穆光中及盛奇玉案、中環公司曾建煥案等等作深度討論。最後,本文將對我國未來公益揭發之制度建立提出相關立法政策芻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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