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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色情言論(Pornography)之言論自由─以女性主義的觀點為基礎

施家倫, Shih, Chia-Ru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究竟「色情言論」(pornography)是否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一直是爭論的焦點。但這樣的討論多是站在「性別中立」的角度。換言之,它以猥褻性言論對「人」的影響為重心,但是往往主要討論者是男性,考慮的對象又多以男性為主,鮮少考慮到女性角色在這種言論中所具有的特殊性。於是,在歷經1960年代一連串婦女解放運動後,女性主義者開始以一種嶄新的角度觀察這個問題,而引發激烈的爭論。 之所以引發爭議,乃是因為對於某些女性主義者而言,色情不僅是單純的「言論」問題而已,它是一種性別壓迫的結果與表徵之一,是男性宰制力量的展現,此外,更會引致男人向女人施以暴力。換言之,是一種壓迫與傷害女性的機制,對女性帶來有形及無形的傷害,並藉此使女性作為人的主體性被否定。基此,為追求女性平等地位、權利與主體性,也是為促進言論自由,必須對色情言論加以限制。固然,色情言論絕非造成性別歧視、刻板印象唯一或最重要機制,但重點不是其是否為唯一,而是其是否確實帶來傷害。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色情言論僅以言論自由的保障做為盾牌,是否足夠?在這些言論自由的基本理論背後,是否有性別偏見存在的可能性?如果在涉及性別間不平等權力關係的議題上,刻意避免性別問題,堅持所謂之性別中立,是否亦為另一種性別歧視?有女性主義者質疑,這種保障色情言論的言論自由,是否也是以男性為主體所建構的法律文化,為男性霸權制度的一部份,會對女性造成壓迫與傷害。 在許多女性主義者的努力下,美國明尼蘇達州的Minneapolis和印第安那州首府Indianapolis,都曾嘗試立法限制,惟最終仍遭否決或被宣告違憲。其之所以被宣告違憲,主要理由在於保障言論自由。但令人懷疑的是,法院在進行考量時是否亦考量了性別不平等的問題。言論自由固然重要,在現代社會中有許多來自私人的力量對言論自由造成影響,這已不是消極的避免國家力量介入即可解決,有時還必須國家積極介入方能使言論自由獲得實質的保障。自由權利本非絕對,言論自由是並非絕對勝過性別平等、女性權益的保障等利益。女性主義者所嘗試的立法,或有不足之處,但若肯認色情言論所可能造成的影響,或許更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去改善這些缺點,而不是一昧否定所有規範的可能性。 這些問題,在現今色情益發氾濫的台灣,同樣值得重視。隨著資訊流通的迅速,有線電視、電腦網路等的普及,色情問題已經成為台灣不得不面對的重要問題。但關於「性」,在我國向來屬於「猥褻」的範疇,著重的是「道德」問題,而對於其中所隱含的性別平等議題,幾乎未有深入討論。新近的大法官會議相關解釋,提供了「猥褻」涵確的詳盡說明,惟未更進一步探討性別平等問題,即是一例。大家關懷的是善良社會風氣是否受到不良影響,卻忽略了:色情氾濫下,女性是否受到傷害?受到什麼樣的傷害?多少女性因為色情言論的影響而成為犯罪被害人?台灣社會中的色情氾濫與性別不平等間有多大的關連性? 基此,本文嘗試以女性主義者的觀點切入,以美國之發展為例,分析立法管制的可能性與宣告違憲的理論基礎及其可能存在的問題。第一章介紹女性主義的法學方法。第二章則探討色情言論的定義問題,釐清「色情言論」與「猥褻性言論」意義上之不同。第三章介紹言論自由基本理論,以瞭解言論自由之所以被認為具有崇高之價值之理論基礎。此外,本章亦對美國於實務上所發展出來的若干原理原則加以說明,並以我國大法官會議相關解釋為對象,概略分析該等基本原理原則在我國實務之運作。第四章為女性主義者對色情言論自由之觀點,亦為本文重點之所在。本章除介紹女性主義陣營中認為應對色情言論加以限制之觀點,亦對其他不同觀點加以說明。第五章則為與色情言論相關之重要判決的分析與討論,以美國之立法經驗為對象,探討女性主義者將理念付諸實行時所遭遇的問題,以及該法之所以被認為違憲之理由。最後一章則除對本文之研究結果作一整理並提出本文的立場,此外,亦就我國狀況與該種立法引進我國之可能性作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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