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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大學建構公民意識之研究-以台北市四所社區大學為例陳翠娥, Chen, Tui-Er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灣的社區大學從民國八十七年九月文山社區大學開辦至今,各縣市陸續開辦或積極籌備,短短二年多的時間,目前(民國九十年六月)全國已有三十所社區大學。
社區大學的設立,意味著台灣社會歷經近十多年來的改革開放,匯聚了對教育改革的深切期盼,以及對深化民主,重建社會的理性認知,以逐漸成型豐沛的民間活力為支撐,並結合地方自治、社區發展的潮流。社區大學的創建,旨在深化民主,重建社會,引導社區人民積極公民權(active citizen)的行使,鼓勵民眾參與社區公共事務,落實教育與社區的結合,指供終身學習的場域,進而促成公民社會的實踐。
透過教育途徑喚起公民意識及培養公民能力,在社區大學中學習民主社會中公民所需具備的能力與技巧,唯有建立公民的社區意識、公民意識,由下而上的政治參與才不會淪為空談。社區大學提供公民公共參與的機會,朝向自我管理;同時,激勵公民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認知。社區大學這個另類大學,不僅本身即是一個非營利組織,同時其亦結集了不同的社區團體來共同落實教育與社區的結合,故本研究以目前台北市四所社區大學為研究對象,並以「公民資格」、「公民參與」、「社區教育理論」為社區大學的基礎理論,來探討社區大學建構公民意識的策略與實踐。
社區大學設立的終極目標乃是希望建構一個公民社會,其所使用的策略主要可分析為「課程型塑」、「公共論壇」、「與非營利組織的策略聯盟」、「社團觸發」、「社區參與」五個面向,經由個案分析歸納出下列研究發現:
1.社區大學的推動理念,主要乃希望藉由相關課程來打開公共領域發展民脈、培養人民批判思考的能力、以及引導新的社會價值重塑生活形態。然普遍發現各社區大學的學術性課程及公共性課程不好經營,而影響社區大學課程規劃方向最大的主力,實乃取決於各社區大學負責人(主任)的治學理念。
2.「公共論壇」對大部份的社區大學而言,有其正面的功能,其提供了一個可以讓民眾多瞭解公共政策的場域。
3.對非營利組織而言,社區大學提供一個交流的場域,讓非營利組織至社區大學授課以傳達組織理念,社區大學亦提供了非營利組織成員再成長的機會;對社區大學而言,非營利組織可提供其豐富的師資來源。
4.最具活動力和自主性學習的社團活動課程,對各社區大學參與文化的型塑有其正面的意義。
5.對社區大學而言,在地的社區是它要開拓、耕耘的場域;對在地社區而言,社區大學引進了社區營造的資源及支援,有助於社區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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