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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公司合併銀行子公司前後控制權,盈餘分配權-以富邦金控,國泰金控,中國信託金控為例 / Th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Three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ies Before and After Mergers-Applications of Cash Flow Rights and Voting Rights呂雅菁, Lu, Ya-Ch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灣金融市場規模小,家數多,造成金融機構過度競爭的情形,導致各銀行為爭取客戶,紛紛降低授信標準,手續費也一再調降,不只導致一連串銀行資產品質問題的出現,逾放比過高,準備覆蓋率卻不足,銀行經營的風險大大提高;而銀行的獲利空間也遭到壓縮,資產報酬率與淨值報酬率呈現持續下降的趨勢。管理階層如果只是利用盈餘管理的工具,窗飾盈餘,以取信於一般大眾,金融危機仍會是台灣經濟上的一顆不定時炸彈。再加上金融產業手上擁有龐大資金,並掌握一般大眾投資的資本,若產生董事會坐大,欺瞞股東的行為,則對社會必定造成莫大的衝擊,所以金控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形,深為各界所關心。
本篇論文以現金流量請求權與控制權的計算,來一窺金控公司合併子公司時的公司治理是否存在道德危機的議題。現金流量請求權的計算,相當於投入成本的概念;而控制權則相當於所得到的報酬。以一股一權的前提下,投入與報酬應當不會有所偏離,但投資者能以較少的投入而得到較大的報酬時,投資者將產生投機心態。文中特別以三間金控公司合併其他銀行時的現金流量請求權與控制權偏離程度的改變,來推測主要股東的道德危機是否因此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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