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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有企業領導幹部晉升的制度性流動:以國有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產業為例 / The political mobility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 elites in China: petroleum, electricity and telecommunications industries陳鄭為, Chen, Cheng We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中共「以黨領政」的黨國體制下,中共菁英政治的演變一向為研究中共政治的一門重要課題,菁英流動的模式與規則化則是為評析中共菁英甄補的主要觀察項目。本文的研究旨趣乃從菁英甄補的視角出發,以中國中央級國有企業高階領導幹部作為實證對象,個案產業則涵蓋石油石化、電力以及電信等三大產業共13家央企。藉由對央企領導幹部個人簡歷的查察,梳理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的晉升與流動路徑,以充實中共菁英政治研究在國有企業領導幹部此一區塊上的觀察。
本文發現,儘管國有企業歷經長時改革的過程,但在幹部人事晉用的層次上,中共黨國專制性的角色並未出現鬆動,改變只發生在企業徵用人員時,領導幹部個人所繫有之任用年齡年輕化、專業與學歷要求門檻的提高。在仕途發展方面,「企業黨組領導職務」與「產業類別」則為決定企業領導幹部個人流動與能否取得晉升機會的關鍵。以前者言,若國企領導幹部具有企業黨組書記、副書記的任職經驗,則相對具備有明顯的仕途競爭優勢。就後者而論,本文則提出一套中共操作國有企業菁英幹部甄補的規則:任職於石油石化產業的央企領導幹部,若於任內兼任黨組書記或黨組副書記一職,可以期待未來離任企業領導後,將具有較強的競爭力轉入政府部門副部級以上職位述職。電力及電信業央企領導幹部,若於任內兼任黨組書記或黨組副書記一職,則以轉任業內其他央企更高領導職位作為主要出路,並且作為幹部在個人離退前的最後一項職務。總結來說,「企業黨組領導職務」決定升遷的「准入機會」,「產業類別」則攸關晉升的部門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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