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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個人文件典藏管理之研究:以公部門為例林嘉玫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個人文件是一種自然累積的文件,係由個人為記錄某些活動及事項所產生,雖屬私人性質,但經常由於產生者的過去經歷、工作職務、社會地位或特殊貢獻等因素,可透過文件內容與形式,忠實的反映出過去的社會情勢,並可從中看出相關重要人物之對於特定事件的思維,具有重要研究參考價值,故典藏機構亦將之納入館藏徵集的範圍之中。
本研究採用「多重個案法」與「深度訪談法」進行研究,首先以隸屬公部門之典藏機構作為研究範圍,包括:國史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國家台灣文學館、國家圖書館與國立台灣大學圖書館,探討各機構個人文件典藏之範疇與主題;其次對各機構之管理人員與相關使用者進行訪談,以獲得有關個人文件管理與使用之相關經驗與看法。
根據研究發現,提出結論如下:一、各典藏機構所收藏之個人文件資料範疇有重疊現象;二、多數典藏機構未設置個人文件資料專責管理部門;三、各典藏機構個人文件徵集方式均以捐贈為主;四、各典藏機構個人文件之整編架構與陳列方式均「以人為主」,採「人物全宗」與「集中管理」為原則;五、各典藏機構個人文件檢索工具仍以紙本目錄較為普遍;六、各典藏機構針對個人文件之推廣主要有3種模式:舉辦展覽活動、網站建置與印製刊物發行;七、「電腦資訊技術」與「檔案管理知識」為管理人員認為最需加強之專業能力;八、個人文件納入法制化管理有其困難性,著作權與隱私權為最需重視之問題。
最後針對前述研究結果提出四項建議:一、促請各典藏機構制定館藏發展政策;二、建置理想之個人文件典藏與管理模式,包括:(一)編製管理工作手冊,訂定標準規範,(二)加強與捐贈者間之聯繫,訂定明確捐贈契約,(三)加速建置線上查詢系統,提高檢索效率,(四)配合付費機制開放檔案應用,並與國外典藏機構建立平等互惠之使用原則,(五)增加進修機會,提升管理人員專業素養;三、釐清檔案開放與應用之相關法律規定與權益;四、建立全國性個人文件目錄檢索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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