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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組織型態及其運作功能之研究 / State Corporation Committee :Organization Form & Function林玉溪, Lin, Yu Sh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我國依據民生主義經濟原則而從事經濟建設,係採行國營與民營並行並行
發展為方針,國營事業乃是國家經濟活動的重要一環,回顧臺灣早期經濟
發展的過程,國營事業有其不可磨滅的貢獻。由於國營事業在國家經濟建
設中,多居關鍵與基本工業之地位,且使用資源龐大,其經營之良窳,影
響國計民生甚鉅,因此政府有必要在企業化的原則下給予各事業在管理上
充分的自主;而在經營方針與目標上,更必須給予必要的監督與考核。經
濟部為加強對所屬國營事業之管理,先後成立「國營事業司」、「公營事
業企業化委員會」,更於民國五十八年二月成立「國營事業委員會」,對
部屬事業的業務發展負策劃、研議與督導之責,並促進其企業化經營。近
年來,由於各種情境的變化,如公營事業民營化的潮流、經濟自由化政策
等等,加上部屬事業的營運對於國民生產毛額的貢獻逐年降低,因此,部
屬事業是否繼續由政府營運已受到各方質疑。國營會為國營事業的主管機
關,面對這樣的情境,國營會的角色有必要重新定位。本文依據組織結構
設計與事業管理理論,以及部屬事業的業務特性將國營會的角色,分成營
運管理、營運監督、政策幕僚等三種角色。營運管理的角色,是站在事業
內部的觀點,扮演類似企業組織的總管理機構的角色,推動事業單位企業
化經營。;至於營運監督與政策幕僚角色,則是站在國營事業外部的觀點
,分別扮演監督獨佔的國營事業,確保國家資本有效運用,以及相關政策
的研擬與推動。由這三種角色分別導引國營會未來最適的組織型態調整與
功能運作,而且將影響我國國營事業的未來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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