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委外執行民意調查已成為民主國家治理的趨勢之一;但民意調查的高度專業性和特殊性質,導致過程中有許多「看不見的黑手」介入的機會,故如何監督、控制民調的品質以確保信效度遂成為一項重要課題。全國各級政府機關中,以台北市在委外執行民調業務上的規定最為公開、完備,不僅訂有專法,更獨步全國成立「民意調查諮詢委員會」,協助各局處在委外執行民調過程中把關調查品質、解決問題。在這種「一個委託人(委託局處)、兩個代理人(執行廠商和民調諮詢委員)」的架構之下,本研究從交易成本理論出發,探討台北市的委託局處在這套委外與審查機制下必須付出的交易成本類型、背後的影響因素、與調查品質之間的關係。
本研究深度訪談5位民調諮詢委員、5個委託局處、研考會和4家執行民調的廠商共17人次,輔以次級資料分析,發現各局處在委外執行民調過程中的作法、程序和重視程度皆不一,付出的交易成本類型眾多,其中的「事前審查成本」、「搜尋廠商成本」、「事後審查成本」、「控制成本」在邏輯關係上較能對應後續之民調品質,其多寡深受「委託局處的重視程度」、「廠商的執行能力」影響。此外,為提昇調查品質,委託局處若付出較多事前成本(包括:事前審查成本和搜尋廠商成本)後能先行把關委託局處的需求與調查規格,且規模比起事後成本(包括控制成本、事後審查成本)來說較為減少許多,對調查品質將有正面影響;若未付出事前審查成本,則需於決標後耗費更多時間、精力與資源才有辦法確保調查品質。
然而,研究結果卻顯示民調諮詢委員會不見得能達到提昇調查品質的目的,仍有執行能力不佳、圖謀不軌的廠商無法達到審查委員的要求而遭到解約。因此,本研究歸納「民調諮詢委員會」兩項主要的缺失,包括未能事前把關調查規格與執行預算之間的合理性,無法克服「逆向選擇」執行廠商的問題;加上定位不明,難以保證可以完全發揮把關之功能與職責,委託局處未必完全依照委員的意見來要求廠商修正,以致淪為無人負責的窘境。
最後,本研究提出主要的政策建議,包括研考會的角色應更加積極、強化,確立民調諮詢委員會的定位,嚴肅思考業界委員協助審查的必要性,民調諮詢委員協助審查調查案的預算編列和招標文件;委託局處需掌握整個流程和民調諮詢委員的功能,顧及調查規格和預算的合理性並不以預算為唯一考量,與民調諮詢委員、執行廠商和研考會保持密切關係。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92560021 |
Creators | 林宏穎, Lin, Hung Ying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Page generated in 0.0016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