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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公務人員任用制度之研究

語云「為政之要,莫若得人,百官稱職,則萬務咸治」,又云「徒善不足以為政,徒
法不足以自行」,意在健全之法制有賴勝任之人員以執行之,始能達成目的,恢宏功
能。公務人員之任用乃人事行政之大門,如何使「朝無倖進之徒,野無抑鬱之士」,
斯為施政致治之要務。現行公務人員任用制度,作始於廣州,大備於遷渝之際,行憲
後可記之革新措施殊多,迨行政院成立人事行政局,任用制度復向前邁進一步,此種
演進事實可供吾人探討之處誠多,不無研究價值。
全文凡七章,約十六萬字。
第一章緒論。係自任用之廣狹二義中說明拙文以狹義之任用配備過程為限。並就諸多
不同之公務人員涵義□,確定以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任用法所規範之
公務人員為研究對象。
第二章任用制度之演進。首敘歷代與北京政府時代之任用制度,自秦以迄民初擇要歷
述,以明梗概。再就國民政府時期所建立之任用制度,予以分析介紹,並將行憲以來
任用法規之立法精神作一扼要說明,冀對現行制度之瞭解與研究有所助益。
第三章任用機關與銓敘機關。除於任用機關之任用權限及銓敘機關之組織與職權作一
探討外,並對時起爭議之任用權作一簡單分析,而以任用權之制度化為依歸。
第四章任用等級與任用資格。本章將公務人員依適用法規之不同分成普通任用法上之
公務人員、特種任用法上之公務人員及分類職位法上之公務人員三類,分別詳述任用
等級與任用資格,並各類公務人員之職等比照與轉任資格作一綜合說明。
第五章任用限制。分別就積極條件之能力要件、任用要素,及消極限制之消極條件、
迴避任用、兼代限制、年齡限制、指名商調等一一予以分析研討。
第六章任用程序。此與任用資格同係任用制度之骨幹,自考試分發甄審、派代、送審
、銓敘、複審、試用、學習至請簡呈荐委任、動態登記、改正降免與銓審互核等,分
別就作業程序與作業要點詳加敘述。同時將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之任用程序另節說明。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9327
Creators陳庚金, Chen, Geng-Jin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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