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 to search

都市建築用地地上權運用之研究

稱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為目的,而使用其土
地之權(民八三二),以往多僅視地上權為一般用益物權或定限物權,並未強調其社
會作用與時代意義;然隨不動產物權觀念的遞嬗、地價日益高漲、住宅問題嚴重、公
有土地處理方式之爭議等因素影響,已卓然賦予地上權新的色彩。
惟現行法令除民法物權篇對地上權作一概括性的規定外,其餘地政、財稅相關法令尚
未加以詳細詮釋與規定,有關論述亦極為缺乏,實與地上權當前所具備之功能難以相
稱。有鑑於此,本論文嚐試就地上權運用於解決現今都市建築用地利用上的若干問題
,分別探討並做立法、相關配合措施補充,期能藉地上權之運用,得以做為實施土地
政策工具之一,並符合民法對地上權「以應經濟上之需要」之立法理由。
本論文計分五章,其內容大致如下:
第一章:緒論。內容包括研究動機、目的、研究範圍、及研究方法。
第二章:當前都市建築用地利用缺失之檢討。因受篇幅所限,本文係就當前都市建築
用地利用之主要問題,如:公有非公用土地之處分、國宅用地之取得、私有建築用地
之利用等問題為分析重點,以析出其問題關鍵,俾作地上權運用之基礎。
第三章:地上權運用於都市建築用地之研析。本章旨就地上權之法律性質做一論述,
並根據上一章所述,分就各個問題特性,研究地上權得否運用、解決,並據此建立地
上權運用之模式。
第四章:相關配合措施。本章係就前數章地上權運用研究過程中,可能產生之法令、
租稅、估價問題,分別提出得以解決之方案。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認為,隨近年來社會經濟之發展,地上權之運用,勢將逐年增加。特別是在地
價居高不下,對土地利用形成負面影響下,地上權不失為因應土地低度利用,甚至故
意不利用之補救辦法;亦可藉設定地上權方式出租公有土地予具備一定條件之投資人
利用,以結合公私力量,促進公有土地之有效利用,消弭公地標售導致地價飆漲之譏
;其他對國宅用地之取得、缺乏營建資金之土地所有權人,均有裨益。凡此俱可臻於
促進都市建築土地利用之研究目的,並使現行制度得以配合地上權與日俱增之社會作
用。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4883
Creators劉憶勳, LIU,YI-XUN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Page generated in 0.0022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