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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農地委託經營貫徹耕者有其田之研究

擴大農場經營規模為當前促進農業發展的重點工作之一,而農地委託經營係推行此工
作最有效而易行的途徑。農地委託經營的推行,乍看之下,與實施耕者有其田、扶植
自耕農的基本政策似有互相矛盾,但事實並不盡然。本研究擬分別從社會面、經濟面
、政策面探討農地委託經營的實施,是否得與耕者有其田政策並行而不背。
本研究經由理論的探討及實證的分析得證:
就社會意義而言:農地委託經營的推行,不僅符合農民繼續務農或離農的需求;而且
,可以改善本地的不合理分配。
就經濟意義而言:農地委託經營其經營效率與自耕經營方式並無差異,同樣可以促進
資源的有效利用。
就政策意義而言:耕者有其田政策的推行,並未曾否定租佃制度的存在,合理的租佃
制度對有意擴大經營規模的耕者仍有所幫助。況且,藉由租佃實質委託經營的推行,
可以改善土地分配、促進土地利用、改進農業結構,間接達成扶植血耕農的目標。因
此,農地委託經營的推行,就政策意義而言,並不違反耕者有其田的農地基本政策。
推行公平、合理的農地委託經營,不僅不違背耕者有其田政策;反有助於政策目標的
達成。故在第二階段農地改革方案中,亦在加強農地委託經營之推行,以貫徹耕者有
其田政策。然而,此種經種方式實施迄今仍未達成其預期目標,究其原因,主要係由
於:
1.農地委託經營的意義受到扭曲。
2.扶植核心專業農戶措施不足。
為使農地委託經營得以順利推行,農業結構得以向善調整,本研究提出下列建議:
1.澄清農地委託經營之意義,增進農地委託經營機會。
2.加強扶植核心專業農戶措施。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5621
Creators梁仁旭, LIANG, REN-XU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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