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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全權委託代客操作市場之行銷策略分析

論文摘要
我國行政院在西元1992年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中增訂第十八條之三,做為開放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法源依據,並於同年送請立法院審議。而後歷經相關信託法與其他法令的修正,2000年12月,開始第一批7家投信申辦全權委託代客操作業務,而政府基金也逐步將資金釋出,促進市場蓬勃發展。2002年底,整體市場規模達到1827億,絕大多數為股票型代操,其中政府基金委外1125億。短短兩年時間,整體代操規模已接近全部國內股票型基金,形成了除了外資,共同基金,政府基金之外的另一個影響股市的新興力量。

本研究係以邱志聖博士所提之策略行銷交換理論(4C)為主軸,探討台灣代客操作在外顯單位效益成本、資訊搜尋成本、道德危機成本以及專屬陷入成本的各項市場因素及業者應對模式,同時研究各業者不同的行銷策略(STP)與行銷組合(4P)和4C的連結。


綜合本研究的結果,研究發現及研究建議如下:



一、研究發現
1. 在全權委託市場,內隱交換成本的各項要素隨時間與產業的發展,其重要性會改變,行銷人員應針對此市場特性擬定因應策略。
2. 以4C為策略行銷架構,將有助於提醒行銷人員在採取行銷組合(4P)時,採取一致性的方向。
3. 全權委託產業發產初期,以共同基金實力雄厚的投信較佔優勢—道德危機成本與資訊搜尋成本較競爭對手低。
4. 業者若有能力將產品線延伸至固定收益代操,將有助於降低單一商品受市場因素影響所帶來的衝擊。
5. 中小型業者可利用焦點(Focus)經營策略,創造局部優勢,奠定良好基礎。
6. 在新商品市場剛起步階段,產品外顯效益越高,越有助於迅速建立品牌形象--在代操市場,初期的四大政府基金績效排名越佳,越有助於業者建立在此市場的地位。

二、研究建議
1. 降低外顯單位效益成本
a. 在市場不同階段採取不同的操作方式
b. 利用固定收益商品提升績效
2. 降低資訊搜尋成本
a. 代操投資經理人團隊要穩定
b. 操作策略要一致
3. 降低道德危機成本
a. 加強與客戶事前的溝通
b. 關懷顧客
4. 提高專屬陷入成本
a. 建立忠誠長期客戶的專屬優惠
b. 建立心理層面認同的專屬資產
c. 建立特有使用知識的專屬資產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89932014
Creators劉友威, Frederick Liu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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