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理論向來假設組織之成立是基於成員間的共同利益,但事實不然,公民合營公司
成立時股東間即具有不同且不相容的利益。公民合營公司的出現主因公營事業的無效
率,與民營公司的外部不經濟。在公司控制權上,官股未過半,民股高度分散,而官
股追求公益實現,民股希冀獲利最大,導致政府無法獨力決定公司經營策略,須與民
股咨商,釀成公益與私利之目標衝突。另一方面,管理者績效難以衡量,又與報酬無
關,使管理者追求個人目標最大,組織目標次適現象,形成股東目標與管理者自利目
標不一致之管理目標衝突。
因此,本文乃就組織衝突的現象,以公共選擇途徑對人類行為的假設作為分析基礎,
探討策略層與管理層之組織礎突現象,以及公民合營公司與政府機關的關係。全文共
分六章,其內容如下:
第一章緒論,包括研究動機與概念架構。概念架構包括公民合營公司的定義,公共選
擇理論之行為假設,以及組織衝突的概念。
第二章分析公民合營公司的成立背景。先由市場失靈和非市場失靈探究公民合營公司
成立之外的環境,繼之分析其績效和成立方式。
第三章以財產權主張分析股東目標衝突現象,和解決之道。
第四章分析管理階層的自利行為與組織目標間的衝突。首先描述自利行為與組織目標
次適現象,然後描述股東與管理者之委托一代現關係對管理者行為策略之影響,及組
織目標與自利目標之融合。
第五章說明公民合營公司、議會與主管機關間的關係。
第六章結論。本文研究顯示,公益與私利之融合必須激發個人之自利動機,並配合政
策管制政策和監督措施。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5152 |
Creators | 蔡淑美, CAI,SHU-MEI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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