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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與《古蘭經》的比較研究──以「生」「死」「道」「阿拉」為討論中心 / The Ideas of Birth, Death, Tao, Allah in Lao-Tzu and Qur’ān

我們在此論文中,首先針對老子思想與伊斯蘭思想有關「創造者」、「創生過程」、「創造者與被創造者之間的關係」、「生死觀」與「墮落」等問題的看法進行深入說明,然後再進而嘗試對此二思想進行相互地比較討論。而根據一系列的探討研究,我們理解發現到,老子思想和伊斯蘭思想中的「創造者」觀念和「創造之過程」有許多類似和相同之處,兩個思想系統中的「創造者」都是創生天地萬物之至高絕對的存在,兩者創造之過程也是很類似的。不過,伊斯蘭思想中之「阿拉」卻有其「位格性」,且正是這種「位格性」使其在「創造者與被創造者之間的關係」此一方面和不具「位格性」的老子思想中之「道」有著重大的差異。這也即是說,伊斯蘭思想中之「阿拉」因為有其「位格性」,故會以其意志、情感、認識、慾望等等「心靈能力」來要求、安排一切存在,相反地,老子之「道」因為不具「位格性」,故沒有以各種「心靈能力」來要求、安排一切存在的情形,其只是自然地創生天地萬物而後自然地任憑它們各自生長、發展與消滅。我們也理解發現到,老子思想與伊斯蘭思想中的「生死觀」也有著許多類似和相同之處,雖說老子思想並不如伊斯蘭思想般強調著「後世生活(死後世界)」。一方面,老子思想與伊斯蘭思想中的「生」之觀念,大致都包含著「創生」、「出生」、「生命」與「生活」等四種意義。而另一方面,老子思想與伊斯蘭思想中的「死」之觀念,則大致都可分為「身體上的」死亡與「心靈上的」死亡兩類,且按「身體上的」死亡之原因又進而可將「身體上的」死亡細分成兩種,一種是按創造者的自然法則(規定)所發生的「自然的」死亡,另一種則是老子所言「貴生」所造成的「不道早已」、「動之於死地」,或伊斯蘭所言「強烈欲望與情感」所造成的「不自然的」死亡。然而,不論就老子思想或伊斯蘭思想言,「生命」(靈魂/精神)本身都是不會死的,故此處所言老子思想與伊斯蘭思想中共同具有之意義極其特殊的「心靈上的」死亡,無非就是「心靈」的「墮落」,也是造成「身體上的」「不自然的」死亡之「原因」。而「心靈上的」死亡或「心靈的墮落」,也無非正是「心靈」所具有之「自然理想的」且「良善的」「認識」、「意志」與「情感」等較高心靈能力,受到作為較低心靈能力的「欲望」之「不自然的」且「過度無節制的」影響支配而無法健全地發揮作用。而按老子思想的見解,人欲避免心靈墮落的最好方法,就是要「效法道」之作用特性,也就是要「效法道」對萬物保持著一種「低下」、「柔靜」、「公正」、「包容」、「無為而為」、「自然而然」等等的態度與作為。若就伊斯蘭思想來看,人欲避免心靈墮落的最好方法,則是讓心靈較低部分的「Nafs」在「純淨化」的七個階段中逐漸被洗滌乾淨。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31510341
Creators宮札, Unal,Gonca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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