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爾泰的詮釋學理論承接史萊馬赫詮釋循環整體與部分相互補充預設,並重視對作者心理的解釋,以及作者生命脈絡、背景知識的掌握,將作品視為生命表現,並與生命整體相關聯。同時他也將詮釋學與奠定精神科學的基礎的嘗試連結,將詮釋學作為精神科學重要的知識論、方法論。
然而狄爾泰的詮釋理論不只是精神科學的認識論。除了以體驗、表現與理解三個概念中除了說明了精神科學的研究對象和範圍,有關理解如何得以可能,狄爾泰將人視為歷史的存有,不但研究歷史、創造歷史並且接受歷史在我們身上的作用,我們的理解能力同樣受到歷史而決定的。狄爾泰以客觀精神肯定理解者與被理解者之間的共同性,並以效果關聯來說明理解個人與外在環境的互動關係。理解活動不是僅將作品、文本視為他人的生命表現,企圖以重建創作過程客觀地理解作品;藉由理解他人生命表現同時也檢視自己的生命,同時在理解過程中也將自己的體驗移入,如此成為從生命理解生命的生命詮釋學。
本文以歷史學派、康德與史萊馬赫作為狄爾泰生命詮釋學的準備,並以客觀精神與效果關聯作為理解的前結構,從體驗、表現與理解三個概念來說明狄爾泰詮釋的豐富內容。以高達美在《真理與方法》中對狄爾泰的批評為反對立場,最後嘗試以狄爾泰自己的理論來回應高達美的批判。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5154003 |
Creators | 師雲儀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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