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採用Fairclough的批判論述分析,針對《中國時報》與《聯合報》從1968年到2007年與優生保健法立法緣由、法案內容考量、討論,以及施行狀況相關的188篇新聞進行分析,以探討台灣媒體在墮胎論述中所建構的內容、反映出的觀點,以及權力運作的軌跡,並配合Fairclough的批判論述分析方式,本研究將分析分為文本層面的描述、論述層面的解釋,和社會文化層面的詮釋三層次。
本研究依照時間先後,將優生保健法的發展分為四時期,第一時期從1968年至1982年5月20日,此時期為優生保健法在行政院研擬時期,報導以告知法案內容與法案進度為主,強調優生保健法對於降低人口數量和提高人口品質的助益,並將優生保健法建構為解決人口問題的良藥;第二時期從1982年5月20日到1984年12月31日,此時期為行政院通過優生保健法草案到立法院三讀通過草案時期,報導特色在於正反意見的並陳,而非單方面傳達優生保健法的正面效果,不過贊成通過優生保健法的一方在報導中較具有優勢,除了標題不時強調優生保健法所能帶來的好處外,也替贊成者建構出專業、正面的形象;第三時期為1985年1月1日到2003年4月16,此時期為優生保健法正式實施之後,到衛生署第再度擬定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此時期的報導關注墮胎合法化帶來的種種缺失,並宣稱墮胎有逐漸氾濫的情形;第四時期從2003年4月17到2007年1月,此時期為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提出到立法院審議為止,報導關注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所引起的爭議,並將法案建構為製造社會問題的惡法。
本研究發現,不同時代的優生保健法討論,建構出的墮胎圖像與定位也有差異。在媒體論述中,優生保健法的角色從可以解決人口問題、提高人口素質的良法,變成造成墮胎氾濫的惡法。在消息來源方面,早期由政府部門主導論述的地位漸漸被醫師團體所取代,當優生保健法在行政、立法兩院審核時,立法委員的發言也受到媒體的重視,不過與墮胎最直接相關的女性,卻是優生保健法討論中最缺乏力量的,直到2003年後女性觀點才被呈現於媒體上。而媒體也習慣用缺乏可靠的統計數據來描繪墮胎氾濫的現象,並將墮胎與「性氾濫」、「性道德敗壞」做連結,引發對墮胎者道德敗壞與偏差性行為的想像,而墮胎女性被建構出的形象多半是負面的,如衝動的女性或是不尊重生命的女性。墮胎女性除了被建構出負面的形象之外,女性身體也成為人口政策的工具。不論出生率過高或是過低,女性的子宮都被指責為問題的所在,卻忽略女性在生與不生之間的考量。
台灣墮胎論述的特色有三,分別為:(一)與性道德的牽扯不清;(二)不討論「生命定義」的問題,懷孕即是懷有生命;(三)墮胎女性意見的缺席。墮胎是涉及生殖、家庭、醫學、政策、人口等的複雜議題,不過媒體往往將墮胎討論簡化成生死的兩難、性開放的結果、宗教與女性主義的對立等。本研究認為媒體可利用深度報導的形式,或在報導中提供更多正確完整的資訊,協助社會理解墮胎議題的多重面向,讓墮胎議題有更多討論空間。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4451007 |
Creators | 賀政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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