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研析2011年至2016年期間,中國在人道干預立場上對利比亞和敘利亞的差異比較,試圖分析中國在「國家保護責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上的態度轉變。中國於安理會1970號和1973號針對利比亞內戰所涉及的人道干預決議案,不但同意將利比亞情勢送交國際刑事法院,更間接默許西方軍事干預利比亞,此與一向不干預他國內政、尊重他國主權為外交原則的中國相違背。然而,發生於同時期、同受到阿拉伯之春影響、同為推翻獨裁政權的敘利亞內戰,中國卻多次否決對其進一步軍事干預,形成人道干預立場上的矛盾。
而本文試圖利用「國家利益」和「形象建構」兩大分析途徑,探究中國隨著負責任大國的形象建立,和在國際事務上話語權漸增的情況下,於人道干預立場的考量是否有所改變或偏向。本文認為中國在利比亞案例上突破以往不干預他國內政的立場,並不代表中國對「國家保護責任」態度的轉變。其次,中國當前在人道干預立場上,仍以國家利益為主,形象建構為輔,特別是中共政權維穩、國家安全為首要。此外,中國也正試圖擺脫俄羅斯和西方國家的單方影響,建立一套獨立自主的人道干預外交原則。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104260004 |
Creators | 施珊淇, Shih, Shan Ci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Page generated in 0.0024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