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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之中立性研究-對土地開發時序之影響 / A Study of The Neutrality of Land Taxation: The Impact on Timing of Land Development

在一個動態體系中,土地在各期的最佳利用方式,將可能隨開發時機而改變,如此,倘若政府土地稅的課徵,會對地主土地開發時序選擇造成影響,則將有影響土地利用的可能。職是之故,土地稅對土地開發時序的影響,就成了政府在課徵土地稅時,必須思索的課題。本文首先重點式的介紹國內外論及此一課題的相關文獻。其次利用現值模型做為分析的架構,得到了以下結論:
  (1)地主土地開發的最適時機,在將土地開發延後一期之邊際成本等於利益相對之時。
  (2)在土地開發前適用的稅率高於開發後的狀況下,課徵土地收益稅與地價稅,將加速土地開發。而在開發後稅率高於開發前之情形下,課徵土地收益稅與稅基「永以為定」的地價稅,效果為延緩土地的開發;但課徵稅基為市場價值的地價稅時,效果則不明確。
  (3)課徵增值稅的效果取於土地前次移轉價值。如果此移轉地價高於(小於)土地開發前純收益之還原價值,則土地增值稅的課徵將加速(延後)土地開發的進行。
  (4)無論是否課徵土地稅,土地開發前純收益流量的增加,將會導致土土地延後開發。另一方面,提高土地開發後之純收益流量,通常會造成土地開發的提前。不過,在地價稅的課徵係以市場價值做為稅基的情形下,土地開發後純收益流量增加對土地開發時序時影響,視土地開發前後適用稅率的相對大小而定。在土地市場發生閉鎖效果時,課徵土地增值稅將造成部分土地的延後開發。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579
Creators徐天平, Hsu, Tien Ping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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