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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交換交易(SWAPS)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林淑閔 Unknown Date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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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交易法律規範之研究

黃思璇, Huang, Shih Hsu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研究動機 交換交易為新興財務處理工具,屬於衍生性金融商品一種,可使企業降低資金成本及規避財務風險,自一九八一年世界銀行與IBM公司簽訂首筆貨幣交換交易之後,市場迅速發展。惟因需金融財務處理、證券發行及外匯交易等專業知識技術,牽涉相關法律、會計稅務等問題增加複雜性。又其屬於資產負債表外項目,不受相關法規牽制,參與者可依照個別需求選擇操作期間及方式,相對於其他標準化的期貨契約等可提供多樣選擇與長期的避險功能,但由於資訊不易公開揭露,容易產生法律與管理風險。 一九九五年二月霸菱銀行因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操作不當,導致該銀行破產轉讓,以及一九九五年一月我國華僑銀行在外國債權投資與利率交換交易上遭受逾六千萬美元的帳面損失,致使國內金融主管單位與監理機構對其加強管理。一九九八年LTCM長期資本管理公司之避險基金在同年八月底,該基金契約之總面值在交換交易超過七千五百億美元、期貨交易超過五千億美元、選擇權和店頭市場衍生性商品交易超過一千五百億美元,由於異常槓桿操作、資訊揭露不足、忽視流動性風險、操作策略等因素,導致破產並造成前十七大交易對手所承受的實質損失金額總數約在三十至五十億美元之間。 由於交易型態不斷地推陳出新,法律屬性難以定位,使其存有高度法律不確定性,以美國為例,除管轄爭議外,鑒於店頭衍生性商品之高度風險,交易適當性也廣受討論。為了解上述業務開放可能產生的問題,並因應金融國際化的趨勢,有深入認識交換交易之必要,是以本文擬就交換交易可能涉及之法律問題加以探討研究。 研究範圍 交換交易可利用信用評等不同所產生的比較利益來進行,因此進行交易的任何一方均可獲利,傳統上視其為增加遊戲;與期貨與選擇權有所不同,期貨與選擇權除帶有投機性質外,係一方獲利以他方損失為代價之零和遊戲。又交換交易係屬資產負債表外之項目,不受相關法規限制,參與者可依照需要選擇操作期間與方式,相較於其他已經標準化的避險工具可提供多樣與長期避險功能,但由於不受法規牽制,交易本質並無要求標準化契約及特定交易方式,相對交易風險較高。本文擬就下列問題加以介紹: (一)交換交易之定義、種類、功能、特色 (二)ISDA標準化契約內容 (三)美國法院判決分析交換交易之法律性質 (四)美國與我國相關法令規範分析 第一章為緒論,介紹論文研究動機、範圍。第二章為交換交易類型介紹,並進一步介紹現行實務廣泛使用ISDA標準化契約內容。 第三章由美國判決角度探討交換交易法律性質,由判決所建立各項標準討論交換交易是否屬於美國證交法與證券交易法之「證券」。 第四章介紹美國管理機關與法規制度,說明交換交易管轄範圍爭議,主管機關間如何協調達成協議,與美國對於新交易類型權益交換所作修正之規範。 第五章介紹我國證券金融期貨法規範,鑑於諸多交易類型不斷變化衍生,其特性與交易模式於立法層面恐非立法者於制定證券交易法當時所能預料導致現行證券交易法些許規定在規範面與實際適用可能會產生漏洞。現行市場商品有諸多由第三人為發行機構,標的資產與股權或債券相連結之金融工具如股權連結商品可能與權益交換產生相同的問題,是以本文由權益交換出發討論其與證券交易法有價證券之關係,與內部人短線交易法律層面法律漏洞,以供我國證券交易法未來之參考。第六章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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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上市公司使用交換交易之研究 / The Research of Swaps Application in Listed Company

張晴, Chang, Ch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交換交易(Swaps)是1980年代金融創新最成功的例子之一,自推出以來市場交易量成長快速。在歐美等先進國家,交換交易已是一項相當普遍的金融商品,但在我國政府積極推動台灣成為亞太金融中心的成立之際,交換交易卻仍是一項對大眾而言相當陌生的金融商品,到底交換交易是一向怎樣的產品?為讓它順利發展,又須克服哪些障礙?乃是引起本研究的主要動機,此外引起本研究之動機還有:1. 交換交易是一項具效率性及完全性的成功金融創新商品。2. 交換交易具有相當多的利益。3. 為瞭解我國企業對交換交易之應用。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有三:1. 瞭解我國上市公司、金融機構、金融商品主管機關對使用交換交易的看法,並以數量統計方法比較與解釋問卷調查的結果,以探討我國市場對此金融商品之使用意願、使用動機及使用結果。2. 探討使用交換交易及其他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管理之課題。3. 瞭解交換交易在我國發展時所面臨的障礙,提出建議及政府應考慮的配合措施。   本研究針對非經營艱困之上市公司,採普查的方式,分別寄發問卷做意見調查,以蒐集上市公司對交換交易的使用意願、使用動機、交易內容及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管理態度等資料。並使用ANOVA、卡方檢定統計方法來檢定使用意願與公司規模、國際化程度、產業別之間的關連。檢驗結果發現:有意願與無意願使用貨幣交換之兩類公司在公司規模、國際化程度上有顯著性差異,在產業別則無顯著性差異;有意願與無意願使用利率交換之兩類公司在公司規模有顯著性差異,在國際化程度及產業別則無顯著性差異。此外,本研究也以國外現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規範為基礎,歸納出一內部控制制度管理核對表,以提供企業界在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時之參考。最後,針對已使用及未使用交換交易的公司、交換仲介者及主管機關進行實地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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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工程在金融創新上的應用--利率交換期貨與利率交換期貨選擇權之探討 / An Application of Financial Enigneering on Interest Rate Swap Futures and Options on Interest Rate Swap Futures

陳鵬仁, Chen, Peng J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財務工程的主要目的,在於將金融工具與金融市場上所發生的問題,予以 更合理更適切的解決;而金融創新的用意,在於提高金融機構對整體經濟 波動的競爭力。因此,若能將財務工程的技巧與觀念應用在金融工具的創 新與改良上,對於造就出一個熱絡與公平交易的金融環境境而言,或許多 少能產生某些助益。如今,金融機構面對利差縮小的傳統業務,以及日益 競爭的金融環境,金融創新乃成為時勢之所趨。透過新金融產品的開發與 推廣,不但可促進市場效率性的達成、金融業務的拓展,對於金融市場避 險方式,也將另有一番新的詮釋。本文循序的說明了金融市場中行之有年 的金融期貨、選擇權、交換交易,以及其衍生出來的金融商品:期貨選擇 權、交換選擇權…等金融工具的應用與特性。尤其對CBOT於1991年所推出 的利率交換期貨與利率交換期貨選擇權合約的應用,更是詳述有加。雖然 該商品的創新立意甚佳,但在實際的交易上卻未臻完善(利率交換期貨選 擇權自1991年8月起開始交易,三個月後就下市了;利率交換期貨的交易 也在一年後壽終正寢)。即使如此,本文也就其在市場上交易的實際資料 做實證分析。本文使用大量的表格將有關文獻做一整理;並利用許多的圖 形表達出各種金融工具的報償形式;以便於對各種金融商品的特性能一目 了然。 / Financial Engineering, which solves the problems in the fin- ancial market and financial tools and makes them reasonable. Financial Innovation, which increases the competences of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within the volitity macroeconomy. Use the skills and ideas of the financial engineering to financial innovations,we can make a more efficiency and complete financial markets. My study describes the details of Financial Futures、Options、 Swaps and other derive products:Options on Futures and Swaptions , then introduces the new financial tools: Interest Rate Swap Futures and Options on Interest Rate Swap Futures.The Swap Futures and the Options on Swap Futures are the new contracts of CBOT ,which trade from 1991. They are failed trade in the market, but they offer a example for financial innovations. Now, we want to make Taipei to become a international finan- cial center, we have to cancel the financial regulations and develop the new financial tools. This study is a simple test. graphs、tables and formulas appl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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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差風險之探討-以Basis Swap為例

陳憶芳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西元二零零八年(民國九十七年)發生的全球性金融海嘯在歷史上絕對會是重要的金融事件之一,初期的徵兆點可追溯自二零零七年美國的次貸事件惡化,此次金融海嘯會在何時畫下句點,各領域的大師眾說紛紜:有人聲稱這次金融海嘯是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發生之最嚴峻的一次,將持續至少四~五年;有人說經濟大蕭條會延宕到二零一零年;樂觀的多頭大師則云今年(西元二零零九年)下半年即可嗅到景氣回春的訊息,然而在我寫這論文時,景氣蕭條的氛圍仍持續瀰漫著。雖然這篇論文並不是要探討這次歷史性金融海嘯的前因後果,但是引發我探討這篇論文主題的基差風險,卻源於美國次貸事件惡化後,金融市場反應的LIBOR 3M與LIBOR 6M間基差報價擴大現象而有所關聯。 本文針對交易室的投資組合中,在利率產品交易裡使用的浮動利率指標(Floating Rate Index),不論是LIBOR 1M、LIBOR 3M、LIBOR 6M或LIBOR 12M,原本用來評價內含這些浮動利率指標產品的曲線(Revaluation Curve)均是由3M Swap Rate (USD LIBOR 3M)市場價格所建構而成;在納入基差因子,實際反映市場基差報價來分別建構不同浮動利率指標交易對應的不同評價曲線,比較納入基差因子前後及模擬各種基差市場價格情境下,對投資組合進行評價的損益差異,來說明忽略基差風險對投資組合的影響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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