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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職業訓練局組織與功能之研究黃淑慧, HUANG, SHU-HU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灣屬海島型經濟型態,天然資源缺乏,資本資源不足,為了保持經濟之繼續成長,
培訓技術人力發展技術密集工業實為當務之急。政府在職業政策上原缺乏明確的主管
機關,也沒有統一規劃的機構,致權責混淆,步調不一。因此,政府修正內政部組織
法,於第七條規定成立職業訓練局,復於七十二年底頒行職業訓練法,我國職業訓練
主管機關始得於定型。
本文以系統組織理論的架構探討內政部職業訓練局的組織與功能,共分五章十六節,
約六萬字,內容要點如下:
第一章緒論。說明研究動機、方法、架構,並介紹職業訓練的意義與職業訓練局成立
的經過。
第二章職業訓練局的環境與輸入動力。分從社會、經濟的觀點分析職業訓練局的環境
因素,以及環境對職業訓練局輸入的需求和支持。
第三章職業訓練局的組織透視。由組織的目標、結構、人員運用與工作程序四面向闡
述內部的運作情形。
第四章職業訓練局的功能剖析。就職業訓練局的職業探討與其他職業訓練機關的關係
及業務成果。
第五章結論。依前述之說明與檢討,提出改進的建議與未來的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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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之研究(1934-1937) / A Study on the National Commission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Antiquities,1934~1937陳世局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自1934年7月成立以來,依據「古物保存法」的規定,陸續推動古物保管工作,包括訂定相關古物行政法規、全國古物古蹟的調查與登記、古物的審核與獎勵、採掘古物執照的核發、及防止古物的外流等方面,都有相當不錯的成績。
不過由於國民政府面臨日軍不斷的進軍華北,國家經費大量地挹注軍事建設,造成國家財政經費不均衡,故在1935年6月中央古物會從直屬於行政院,改隸屬於內政部,人員及組織遭到縮編。1937年7月盧溝橋事變爆發,中國全面對日抗戰,國民政府下令中央古物會結束業務,相關古物行政工作則改由內政部禮俗司兼辦。
本文主要是使用中央古物會留存的檔案及該會委員的文集,旁及國民政府檔案、行政院檔案及教育部檔案,將中華民國的第一個古物行政機關做一全面的探討,以瞭解中央古物會對文化保存的貢獻及其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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