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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型商品之評價與分析 -CMS連動債及保本型股權連動債黃思瑜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結構型商品的出現讓投資人多了許多投資的選擇,但要如何在眾多的商品中尋找到適合本身的投資商品,對投資人而言相當重要。本論文提出CMS連動債券與保本型股權連結商品兩個個案分析,做細部的商品評價與分析。其中,評價CMS連動債券所使用的模型是LIBOR 市場模型。利用目前市場上的交換利率(Swap Rate)與LIBOR利率,並經由蒙地卡羅法模擬出各個時點的遠期利率,進而求得各個時點的指標利率,用以計算各付息日的配息率,再將各時點的現金流量折現後,便可得到期初的債券合理價格。爾後利用最小平方蒙地卡羅模擬法進一步分析贖回條款對本商品價值的影響。在分析保本型股權連結商品方面,則是先將商品做拆解,再做進一步的評價與分析。之後做相關避險參數的分析,探討各因子對於商品價格的影響程度。此外,針對這兩種商品的風險,本文均提出相關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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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型金融商品之評價與應用---以黃金連動債券與利率連動債券為例何啟嘉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橫諸國際情勢,憑藉著貿易自由化,擴大了企業於全球的佈局。於多變的企業競爭環境下,更進一步帶動了整體金融市場的自由化與國際化。在貸款與資本市場等傳統之金融工具已無法滿足多元化的融資與投資需求下,衍生性金融商品的發展更一日千里。包含不同幣別、不同交易環境與不同報酬型態的新金融產品,不斷推陳出新,應用範圍更涵蓋資產與負債管理。專業分工的財務交易已然成型,藉著將傳統金融市場工具之移轉、拆解、重組、槓桿操作等,賦予金融商品收益增強之功能,也達成企業或銀行的風險規避需求。
金融業最重要的資產在於專業人才之養成。然財務工程專業素養之建構,卻有其一定之困難度。實因財務工程為跨領域之學門,不僅需具備發現市場可能契機之敏銳觀察度與洞察力外,同時也須具備高度縝密的數理邏輯分析能力。當前台灣,甚而擴及大中華,具這樣背景的人才並非多數,在這樣時空背景下,於第一線的業務端,除產品經理對財務工程此技術較為熟稔外,短期內實難達成所有業務皆備齊產品設計概念之目標。立於每位金融從業都該是財務顧問角色之長遠定位下,財務工程此技術,並非僅該限於產品研發部之專利,反而更應該熟稔於此。
雖未有完美的模型,但模型的立意,並不在於預測之精準度上,而應著重於模型背後是否能對各資訊判讀有所助益。本文之動機,即在於透過對模型的概述與介紹,輔以個案之分析邏輯,搭配對經濟情勢之整體判斷,從而能讓更多金融從業一窺財務工程之奧妙,具齊自己的專業素養,進而成為其客戶深賴的財務顧問。本篇論文要旨即在於,藉助兩連動債券個案之評析,從中探究產品研發設計之各時機與敏銳度,發掘投資人潛在之需求,進而為金融機構帶來豐厚之收益。
金融商品設計,須將各環節納入考慮,包含收益率、債券期間結構、波動度等。若未欠周詳之研擬,即匆忙將其評價,則不但或有反向預期之情境,致使發行商遭逢損失外,若情勢對投資人不利,在結構型商品次級市場較欠缺流動性之下,不僅使投資人權益受損,更將使發行商本身之信譽大減。本篇論文所選之兩個案,在贖回條款此權責劃分上,即扮演著吃重之角色。以利率連動債券為例,未加此贖回條款,商品之內含價值竟達111.44美元,而將此贖回條款納入考量後,商品內含價值則據降至100.61美元,雖超過本金,然發行商依然可藉研判未來之趨勢,藉設計期初對自己不利,然後其對自己有利之產品。然未來趨勢難以捉摸,因此發行商亦應以發行成本低於發行面額之結構型商品為宜,以獲其固定之手續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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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結構型理財產品之評價---以追蹤能源類股掛鉤型及每日計息雙區間可贖回理財產品為例洪慧珊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目前中國大陸金融市場伴隨著經濟體日趨成熟與影響力的情形之下,已逐漸開放,結構型理財產品多元化發展,使中國大陸的衍生性商品市場越趨活躍,相繼陸續開放承作各類型的金融商品,金融市場更加完備。不論是發行商或是投資人,皆應更深入了解結構型理財產品,才有助於中國大陸衍生性商品市場的拓展。
本文針對中國大陸金融市場上已發行的股票掛鈎型與利率掛鈎型的結構型理財產品進行個案評價與風險分析,第一個評價個案為「追蹤能源類股股權掛鈎結構型理財產品」,以封閉解作為評價基礎,並採用蒙地卡羅法模擬本商品的提前到期機率;第二個評價個案為「每日計息雙區間可贖回結構型理財產品」,採用BGM模型進行評價,並利用最小平方蒙地卡羅模擬法,考慮發行商提前贖回條款並計算每一期的配息;分別對兩個個案進行評價,針對評價結果分析發行商的利潤與避險策略,並給予投資人投資與避險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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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信用風險之可轉債評價研究劉昶輝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將信用風險模型CreditGrades model延伸至可轉債評價。相對 Hung and Wang (2002) 與 Chambers and Lu (2007), 本文信用風險模型的設定較有經濟意涵。除了結構式模型(structural models) 本身就比縮減式模型 (reduced-form models) 較具經濟意涵外, 本文模型在股價愈低時, 發生違約的機率愈高, 與在真實世界公司股價愈低愈有可能發生違約的現象一致。但是 Hung and Wang (2002) 與Chambers and Lu (2007) 的設定隱含假設公司股價高低於皆不影響違約發生機率。Ayache, Forsyth and Vetzal (2003) 雖然將違約強度設定為股價的遞減函數, 試圖捕捉股價愈低違約機率愈高的現象。卻沒有說明如何估計該設定的參數。本文模型的參數校準容易而且快速。 / 本研究選用最小平方蒙地卡羅法(Least Square Monte Carlo, LSM) 進行評價。相對於樹狀法與有限差分法, 蒙地卡羅法能夠輕易評價具有路徑相依性質條款的可轉債。此外, 未來如果需要新增其它隨機因子, 比起樹狀法與有限差分法更有彈性。蒙地卡羅法的缺點為評價時間冗長, 本文以準隨機亂數(quasi-random sequences) 輔助, 縮短評價時間。 / 本文有以下發現:考慮信用風險的模型價格比起未考慮信用風險更接近市場價格; 可轉債對波動度較不敏感, 與Brennan and Schwartz (1988) 的觀察一致; 股價波動度愈大會使得可轉債價值提高, 但具有贖回條款的可轉債, 提高幅度不如沒有贖回條款的可轉債; 加入賣回條款的可轉債對利率較不敏感, 利率上升會降低可轉債的價值, 但具有賣回條款的可轉債, 下跌幅度小於沒有賣回條款的可轉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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