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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會計師簽證認知之探討--以政府委辦案件經費報告之簽證為例

郭美玉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政府機關(構)向民間採購服務時,須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辦理。其中合約之計費方式,得採服務成本加工費法,當採這種計費方法時,提供服務的民間廠商就委辦案件之經費紀錄,在修正前之「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簡稱計費辦法)規定,應委託會計師簽證。此制度之目的,在藉助民間之人力達成政府人力之精簡,並藉會計師之獨立與專業,提升委辦案件之品質。此一制度是否能達成上述目的,關鍵之一,繫於實際執行者對於該規定之認知是否正確,當執行者超過一人時,還繫於其認知一致之程度。於是,委辦案件經費紀錄由會計師簽證這種制度的效果,即受與執行本制度有關之人士,包括政府機關、民間廠商相關人士與會計師對於計費辦法相關規定之認知是否相同所影響。 本研究探討委辦案件經費報告(即經費紀錄,實務上稱為「經費累計表」)經會計師簽證制度之認知時,發現實際執行本制度之有關人士,對於會計師簽證規定之認知,整體而言,尚不一致,實影響本制度之效果。對編製經費累計表依據之認知,以認為應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計費辦法」及「合約」三種規定編製者最多,就此議題之認知,有關人士尚無明顯差異。而對於會計師蒐集證據準則之認知,,卻無顯著之交集,整體意見雖以認為會計師係依據「會計法、審計法、合約及GAAS」蒐集證據者為多,惟僅佔14.6﹪,而會計師以認為依「合約及協議程序」者,佔最高之比例,與其他兩類人士認知並不相同。 對於會計師提供服務種類之認知,政府機關相關人士與民間廠商認為計費辦法所稱之會計師簽證服務種類為「財務報表之查核(審計)」,並出具一般之「財務報表查核報告」者為多,而會計師則認為係「法令或契約遵循之專案審查」或「協議程序之執行」,並出具相關類型報告者為多。查核報告使用者(政府機關相關部門與民間廠商)與查核報告提供者,彼此間對為會計師依計費辦法該提供之服務為何,並無共識,政府機關卻依會計師出具之查核報告作成決策,實不利於委辦案件之業務稽核品質。 對於會計師簽證應提供何種確信程度?民間廠商所能接受之容許錯誤率最低,約為1﹪,即要求的確信程度最高,認為依計價辦法所稱之會計師簽證,應提供99﹪以上之確信程度,政府機關相關人士可容許錯誤率約為5﹪,而會計師認為可容許10﹪或20﹪之錯誤率,較政府相關部門與民間廠商為高。而依據第四章第一節所述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書面說明,其要求會計師簽證係要「確認」廠商所提出之憑證及其內容之「正確性」及符合計價目的,故其確信程度應為「高度確信」水準,一般學理就高度確信水準可容許之錯誤率為1﹪以下。是以,查核者與使用查核報告者對於會計師所提供確信程度之期望很不一致,這種期望差距,會造成問題。 另外,現行實務被接受之查核報告意見段用語,依本研究結論,各類相關人士對其接受之程度分歧,無任一種查核報告用語為各類相關人士一致「欣然接受」。對於實務上被報告使用者所接受的查核報告意見用語,以「勉強接受」居多,更有表示「無法接受」者,其認知落差,實影響本制度之效果。 本研究對實務提出下列建議: 1.會計師公會或政府主計部門或審計部門,應加強會計師可提供服務種類及性質之對外說明,減少外界對會計師服務認知之落差,使得會計師專業得以充分發揮,而資訊需求者,如政府機關相關部門,更可藉助會計師之專業,作更佳之決策者。 2.會計師應正視一般人對簽證可容許錯誤率與會計師間之認知差距,由本研究獲知,相關人士對於會計師所提供簽證之確信程度,即可容許之錯誤率,有嚴重之期望落差,將造成實務問題,會計師應正視並尋求改善。 3.計費辦法有關委辦案件經費報告經會計師簽證之制度,實務上係持肯定態度,建議予以恢復並推廣,鼓勵各機關多採用本制度,以提升委辦案件之品質,但可由「強制」改為「鼓勵」,並賦予機關實務執行之彈性。 4.建議會計師簽證之種類,採「協議程序之執行」,以符合政府業務委外辦理之精神,政府業務雖由民間執行,但政府機關仍應負監督與管理之責。即委辦案件之經費報告雖經會計師簽證,但其是否符合政府機關要求,仍應由委辦之機關認定。 5.對於本制度實務執行,應訂定明確之規範,如經費累計表編製之依據及方式、會計師執行本制度應遵循之事項等,俾利各相關執行人士遵守,落實執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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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簽證財務報告民事責任之研究-以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之一為例 / Study of CPA’S civil liability arising from attestation of finacial statements-emphasis on the implication of Article 20-1 of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Law

洪慶山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證券市場已成多數國家最重要的經濟櫥窗,而證券市場日漸國際化,其資訊的透明度已為普世要求。在證券市場,公開資訊不實將造成眾多投資人的損失,因此,如何要求資訊公開且真實,已成為各國證券交易相關法規之重點。   在證券市場,應公開資訊中,主要以各季的財務報告為大宗。而發生弊端之案件,亦以財務報告重大不實影響層面最廣,財務報告須經會計師簽證,故會計師為財務報告真實表達的第二層把關者,亦為外部專家中最重要者。會計師簽證財報不實,依證券交易法第20條之1應負比例賠償責任。但「比例」如何決定呢?由於其涉及各個不同個案及各不同過失者之責任比例分配,屬於動態的,故無法訂定一固定比例。本文經多方探討後,認為可以訂定「可調整因素」的原則,依該原則對於各個案分別予以調整增減各過失人員的責任比例。   對於財務報表不實而發生損害者,請求賠償時,其因果關係如何推定。本文針對美國、日本及我國實務判決予以分析說明,目前以美國之「詐欺市場理論」已漸為我國實務見解所接受。惟會計師部份,本文則認為仍應以「相當因果關係」加以推定。本文亦建議修改證交法第32條,且排除民法第185條之適用,以使「責任比例」不致成為具文。另建議成立「金融專業法院」,以提升法院審理證券市場相關案件。更建議在「金融專業法院」未成立前,可以透過專家參審,或「會計師專業責任鑑定委員會」鑑定會計師相關之責任,以做為賠償判決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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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開發行公司的觀點論我國現行之會計師簽證制度

施文玲, SHI, WEN-L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其內容概述如下: 我國現行股票公開發行公司,為符合證券交易法或稅法等有關規定,每年均需花費可 觀的簽證費用聘請會計師對公司之財務報表加以查核簽證。此一問題牽涉查帳期間本 身業務受到干擾及簽證費用之負擔能力等。本論文即欲將全國二百餘家之股票公開發 行公司對會計查帳工作之觀感及評價,暨簽證費用之負擔對公司所產生之衝擊,加以 反映,以為政府有關當局及會計師業者採納改進之參考。 本論文有關我國會計師簽證制度之功能及推行現況及歐美之實證研究結果之討論係採 次級性資料加以蒐集。對於我國股票公開發行公司對會計師查核工作及簽證費用之評 論,則全部採問卷調查方法實證,純粹為原始性資料之蒐集與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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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簽證、稅務選查與租稅逃漏之關聯性:以自我選擇模型分析 / The Effects of Audit Selection and Usage of CPA Attestation on Tax Evasions: A Self-selection Analysis

洪聖閔, Hung, Sheng-M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使用台灣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資料並且以托賓自我選擇模型來檢視租稅逃漏、稅務選查與會計師稅務簽證三者的關聯性。實證結果顯示台灣的稅務機關在查核預算的限制之下會進行有系統的稅務選查程序;進一步來說,使用會計師稅務簽證的企業組織較不易被稅務機關選查。此外,企業組織的重要特徵如規模、財務狀況、獲利能力以及會計師稅務簽證的使用與否將會影響企業組織的租稅逃漏額。最後,我們發現會計師稅務簽證的使用對於租稅逃漏的影響會隨著公司的規模大小而改變,營收大於一億的企業組織若使用會計師稅務簽證將會比未使用會計師稅務簽證的企業組織有更高的逃漏稅額。因此,我們認為與會計師稅務簽證相關的政策法規可能需要重新評估是否適切。 / This study uses the business income tax dada in Taiwan to empirically examine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audit selection, tax evasion, and the usage of CPA-attestation. Tobit model with self-selection is used in this study. Empirical results provide evidence that tax agencies in Taiwan employ a systematic audit selection process, subject to the constraints of audit budgets. Additionally, firms using CPA-attestation are less likely to be selected for audit. The results also provide evidence that some important characteristics of firms, such as size, financial position, profitability, and the usage of CPA-attestation, may influence the amount of tax evasion. Finally, we find that the effect of CPA-attestation on tax evasion may vary with different sizes of firms using CPA-attestation. Hence, the policy and tax regulations associated with the usage of CPA-attestation may need to be re-evalu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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