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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唐民間結社研究黃懷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民間結社」,或稱「私社」,意指庶民社會的個體,為了某種共同的目的而聚集在一起,並能維持一定程度的組織與運作。民眾結合成組織,也反映了在面對經濟生活、社會交際、宗教信仰、商業活動、軍事防衛等需求,當一人之力無法達成之時的變通之道。如先秦兩漢農民的「合耦」助耕;春秋社日「祭酺合醵」,祭祀農穀之神並共同宴樂;糾集、勸化彼此出資造像、開窟、行齋、或兼進行地方公共建設;還有結社助葬;甚至彌補家庭破碎的感情功能等等,都是鮮明、具體的表現,也展現了民間結社的功能。而在其背後,亦能反映出不同時代、不同地域的社會經濟結構。如上述的「合耦」,反映了當代農民以鋤功為主,以及在適用於個人操作的曲轅犁尚未問世之前,需以結合人力拉挽大型犁具,顯現了較為低落的生產條件;再如東晉南北朝時,民間佛教團體組織的功能,就有南北的差異,在進入唐代以後,除了南方屬淨土法門的佛會繼續流行之外,一改原盛行於北朝的造像活動,而以齋會為主,且多元地從事造像、刻經、開窟、建塔、經幢等奉佛活動,也代表著民間社會的宗教信仰,因時空背景不同而有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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