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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私立大學院校管控法制之探討---以日本及中國大陸為比較對象 / The Discuss of the Legal System about private university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Compare with Japan and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吳天健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私立大學院校在我國擔負著極為重要的教育功能,然而在現行私立學校法制之下,一方面在教育改革潮流中,成為在教育鬆綁理念下,達成教育自由化、多元化之教改手段,藉由私立大學院校的發展達成教育改革目標,但是近年來私立大學院校發生種種弊端與爭議,往往造成社會之關注,其中牽涉最根本之問題,包括私立學校公共性與自主性論證、私立學校法制以及監督執行機智之檢討等課題。由於法律學科對管制行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行政程序與對管制機構的司法控制,因此本文以憲法層面之探討做為基本定調,希從政府監督私立學校之憲法法理、私立學校之法制規範、私立學校董事會法律地位與權責、教育部監督管理機制、行政法院之相關訴訟判決研究以及大法官之司法解釋等方面,並參酌日本以及中國大陸之相關法制與案例進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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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我國公私立大學學雜費管制之法制與合憲性 / A Study on the Regulations and the Constitutionality of the Restriction on Tuition and Fees in Taiwan's Universities林明忠, Lin, Ming-Chu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主要探討我國目前對公、私立大學所為的學雜費管制之法律基礎、管制目的、司法救濟程序及相關管制法律規範之合憲性等法律問題。本論文係從我國大學學雜費管制方式之流變、管制規範之立法背景與目的等議題出發,再探討現行對大學之學雜費管制措施中,相關的法制架構與行為定性,並具體分析我國學雜費現行管制規範將侵害大學何種基本權利及大學對此可採行的司法救濟程序,最後則檢討目前大學學雜費管制規範之合憲性。
本論文認為,未來我國不應對公、私立大學仍為相同之學雜費管制措施。於公立大學,國家固然可對之為學雜費管制,惟仍應實際考慮各大學間不同之成本支出因素,不應僅以統一數值(例如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等數值)作為大學調整學雜費數額之參考標準。而於私立大學,如其可不依靠國家之財政補助而能獨力辦學,國家即不應再對之有任何學雜費管制措施(例如規定調整幅度上限或得否調整學雜費等措施),否則即有違比例原則,應屬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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