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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國證券市場監理法制論財務報表不實之法律責任周秀美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當今社會經濟資源的流通體系中,證券市場是十分重要之機制,當投資人於證券市場將其資金挹注於經營體質良好之公司,所產生的連動效果將有助於整體經濟的蓬勃發展。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以及財務報表衍生的各類分析,是投資人決策過程中極為重要的參考資訊,亦是被投資公司檢視自我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主要依據,從而產生由會計師進行查核簽證等需求,期藉由會計師之獨立性及專業審核,合理確認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
然而近年來國內外接連發生多起重大財務舞弊案件,廣大投資人及債權人直接蒙受其害,財務報表編製者、公司高階主管與簽證會計師之專業能力和職業道德備受質疑,尤其是位居專家立場,為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與否背書的會計師,更是成為眾矢之的,主管機關亦即刻就證券交易法、會計師法等相關法令進行修正,加重會計師法律責任成為報章雜誌一再出現的主題。
關於財務報表真實性之確保,會計師之簽證職能雖被賦予極高的期待,惟財務報表供應鍊整體尚包括公司管理階層、監察人、準則制定者、主管機關等,倘能就所有環節進行個別審視檢討,進而就供應鍊整體加以綜合規劃,對於建立證券市場健全的資訊公開體系,當能提供更完整而根本之助益。
本文首先說明財務報表於證券市場資訊公開體系中之定位,包括財務報表之主要內容與功能,以及進行編製、查核簽證時所應遵循之法令規範;次則就財務報表不實之意義及案例、法院判決進行探討,並介紹相關研究報告之主要內容;接著說明證券市場監理法制對於財務報表不實之防制體系,包括自律與他律機制對於確保財務資訊真實性之規範,其中由於會計師簽證係證券市場監理法制中,確保財務資訊真實性之最基本要求與第一道防線,因而另以會計師為法律責任探討主體,下分行政責任、對投資人以及委託查核客戶之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對受查公司追究法律責任之可行性等,依序說明現行規範及新近修法概況;最後關於財務報表內容存在不實情事時,現行法令中已納入規範之責任主體,包括有價證券發行人、證券商、發行人之職員、主辦會計人員、會計師及其他專門技術人員等,就其所應負之行政、民事、刑事責任本文以表格方式整理列示,期就財務報表不實法律責任之現行法令構成體系,作一整體檢視,並試加探討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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