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我國殘障者職業重建之研究葉敏愷, YE, MIN-KA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工作權為社會基本權中的重要項目,乃個人生存二大支柱之一,我國憲法也明示對
人民工作權的保障,殘障者與一般人相同,同受保障,不因其為殘障而受影響。然
殘障者因殘障之原因,其就業能力較一般人弱,因此必須對其實施職業重建,以加
強殘障者的就業能力。
殘障者職業重建工作是當前殘障福利工作中最重要的課題,它對國家經濟的發展,
社會及家庭的安定,及個人就業能力的提高及自尊心的增強具有其重要性,因此,
職業重建工作可能是國家最好的資本投資。
在辦理殘障者職業重建工作,應將其視為就業計劃,而不應以社會福利計劃的心態
辦理,除了給予適當的工作機會,更應積極的使殘障者整合於社區之中,成為社區
的一分子,為國家、社會貢獻心力。
本研究旨在探討殘障者職業重建的重要性,及其內容,全文共分六章,十九節,共
約十一萬餘言。
第一章「緒論」:旨在說明本文的研究動機、目的、方法、範圍及限制。
第二章「殘障者職業重建的基本概念」:主要敘述職業重建的定義、重要性和所遭
遇之問題及殘障者的工作權的維護。
第三章「殘障者職業重建的作法」:主在敘述殘障的職業輔導、職業訓練及就業服
務。
第四章「先進國家辦理殘障職業重建的概況」:主在敘述日本、美國、德國辦理職
業重建的概況。
第五章「我國辦理殘障者職業重建之概況」:主旨在敘述我國的法令、行政機關、
和職訓機構辦理殘障者職業重建的現況,以及與先進國家之比較。
第六章「結論與建議」,依前述各章的分析,綜合的檢討,並提出建議。
|
2 |
當社會服務成為一種事業: 以台灣大型非營利身心障礙組織為例 / When social service becomes a business: case studies on non-profit disability organizations in Taiwan詹景喻, Chan, Ching Y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以組織社會學的制度邏輯觀點,作為探究國內「障礙就業服務場域」變遷,以及其中非營利身心障礙組織回應策略的理論基礎。首先,在場域層次的部分,本研究以職業重建服務系統的建構作為討論的主軸,依據次級資料與深度訪談的分析結果,將制度場域的變遷過程區分為三個主要的階段,分別是:福利服務時期(1980-1995)、制度建構時期(1996-2005)、以及系統轉型時期(2006-2015)。其次,在組織層次的部分,則進一步透過回顧兩家個案對象的發展歷程,說明傳統非營利身心障礙組織面對環境變化時,如何依據自身組織特質而提出相對應的行動策略。最後,本文亦試圖解釋的是,近年來備受關注的「社會企業」概念,是如何自該場域變遷的過程中浮現,其中的非營利組織又是如何實踐與認知所謂社會企業模式的轉型與發展策略。從而期待藉由上述的分析結果,提供國內身心障礙領域社會企業發展的初步觀察框架。
因此,本文在個案研究裡,以「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與「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作為主要的分析對象,結合場域變遷過程的討論,指出兩家成立於不同時期的非營利組織,在投入就業服務的動機層面上,皆為回應身障者社群的社會參與需求,產業化的目標則在於爭取足夠的服務資源以利組織的生存與發展。然而近年來,隨著公部門引進的經營管理邏輯,以及其與就業服務績效之間的連結,都再一次強化了第三部門內部日益激烈的資源競逐關係。故為了維持組織的競爭優勢,「社會企業」的概念模式,繼而成為他們用以回應環境變遷的轉型策略與發展目標。從而,本文最後嘗試說明的是,一種伴隨組織回應行動而浮現的社會發展邏輯,以及其所可能帶來的預期之外的影響後果。
|
Page generated in 0.0146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