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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與議題類型之關聯性研究--以84年「台中市衛爾康餐廳大火」報導為例郭恆祺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灣地區近十年來大型火災死傷頻傳。每逢相關事件發生,大眾媒介總會增加版面或時段擴大報導。而過去研究針對此類災難報導的社會功能評價不一,認為其雖可協助社會大眾了解環境風險,但報導內容有時亦過度強調危險,未來應蒐集更多相關資料以滿足讀者知的權利。本研究之動機與目的,即在觀察災難事件中消息來源與議題類型的關聯性,藉以了解媒介之議題建構過程與特徵。
過去有關消息來源研究多著重與媒介之關係,研究取徑常著重討論哪些消息來源有較多機會接近媒介,或掌握社會權力詮釋社會事象,而議題建構過程之研究則多觀察議題之類別、產生要素和影響機制,以了解不同議題彼此競爭以詮釋媒體或社會真實的機會多寡。本研究認為單從「消息來源」或「議題內容」進行觀察,殊難呈現議題整體建構過程的重要性。根據文獻探討可知,社會議題之建構成功與否,須視媒介是否尋找足夠消息來源詮釋事件因果、進行社會爭論與批評、並提出解決問題以引起大眾之問題意識。社會學家Beck即指出,媒介透過挑選消息來源與議題重點,因而影響了「災難」這類社會問題的定義。由此可知,消息來源和議題兩者似須同時觀察討論,方能了解事件建構的整體過程。
而災難事件正包含豐富之消息來源與議題,適合作為本研究主題。但有關災難報導之研究不多,相關研究曾發現媒介多選擇官方、警方及專家(科學、法律學者)為主要消息來源,而議題內容多以受災反應、受災衝擊情況及檢討責任歸屬為主。
本研究以上述理論推導為基礎,合併「消息來源」和「議題」與「生命週期」三者為研究架構,觀察災難報導之議題建構特徵,並以《中國時報》及《聯合報》有關「衛爾康餐廳大火」(民國84年2月16日至3月15日)之純淨新聞中有關消息來源之引述內容進行文本分析,歸納巨命題並進行編碼與製圖;以下是研究問題及主要研究結果。
1. 在災難新聞報導中,各種消息來源類型主要提供哪些議題?
研究發現,兩報多偏向找尋「評論/涉入者」作為主要引述之消息來源,「當事人」之頻次則偏低。而議題類型出現頻次以「責任歸屬及調查」與「其他」議題為主,「災禍現場描述與逃生情況」與「災因與傷亡損失等檢討」出現頻次最少。在事件發展過程中,消息來源角色所提出之議題類型多與其採取之行動情節相近。
2. 在新聞報導之事件發展過程中,各類消息來源出現是否有其順序與消長?
本研究發現,在事件發展過程中之消長順序在兩家報紙中皆以「當事人」為首日主要引述消息來源,但其出現機會隨即快速減少。接棒之消息來源在整體事件中則往往成為主要引述角色。
3. 在新聞報導之事件發展過程中,個別議題出現是否有順序與消長?
本研究發現,兩報之議題類型長順序皆為「災禍現場描述與逃生情況」→「責任歸屬與調查」及「其他」→各項議題交互出現→「責任歸屬與調查」→「其他」。
4. 不同消息來源所提供的議題是否也有不同消長順序?
「當事人」所涉及之主要議題類型,依序為「災禍現場描述與逃生狀況」與「救援及善後行動」。「處理者」所涉及之主要議題類型順序,兩報均為「災禍現場描述與逃生狀況」與「救援及善後行動」為主要議題,而以「責任歸屬與調查」及「其他」議題為後續主要議題。「評論/涉入者」皆以「責任歸屬與調查」及「其他」為各階段主要議題,以「責任歸屬與調查」為事件結尾之主要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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