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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財經記者面臨的利益衝突與因應方式之研究溫建勳 Unknown Date (has links)
2005年爆發台灣首宗財經記者勾結金管會高層的股市禿鷹案,記者涉嫌非法以職務之便報導股市消息,從中牟利千萬元,不但震撼記者圈,也讓媒體機構驚覺從此必須要加以記者規範利益迴避;隔年又發生財經記者涉嫌勒索台灣首富事件,突顯專職報導上市櫃企業動態與企業主的財經記者,所面臨的利益衝突問題。
本研究深度訪談14名不同媒體與年資的記者,發現記者的利益衝突可區分為餽贈、兼職、買賣股票、轉職壓力、及媒體機構與大股東的商業與政治利益等五種。不同的利益衝突帶來不同對新聞報導的影響,但普遍而言,利益衝突影響新聞方向的程度,依序為媒體利益(包含置入性行銷)、買賣股票、轉職壓力、餽贈、兼職。
研究發現,台灣的新聞採訪「送禮」的陋習由來已久,利益衝突是財經記者在實務上不能避免的問題,恪遵利益迴避原則可能影響記者的新聞表現。本研究也發現,媒體機構訂定具體明確的規範,記者越不能刻意利用職務去謀取私利。
訪談發現,「企業出錢、記者請假、媒體刊登」成為企業招待記者出訪,以圖撰寫報導的固定模式;不少受訪者被迫以記者之名撰寫置入行銷稿,而感到無奈與憤怒。記者待遇不佳、成為貪圖業外收益的主因。
證交法2005年修法之後,把記者納入內線交易的規範範圍,最重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罪,一半以上受訪者仍然不清楚其採訪工作可能帶來觸法的風險,勾勒出台灣財經記者缺乏法制觀念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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