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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農貸之分析李育志, Li, Yu-Zh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首章緒論,扼要說明研究之目的與方法,並詳述農貸之意義,特性與原則,在基本上,可以了解農貸的目的,功能與特性: 在理論上,得以確知農貸方式應遵循的原則。
第二章就目前台灣農業經濟情勢予以探討,並分析農家經濟能力。從分析中可以發現,台灣農家所得低,淨利少,尤其對於資金的需要,極為迫切。在負債方面,農家借款情況日趨普遍,借款金額亦逐漸增加,農民除了生產費用需借款外心生活費及清償舊債亦需告貸,從而推知,農家資金是非常缺乏的。在償債能力方面,本省農家的償債能力,無論長期或短期的都很小,尤其在耕地一公頃以下的小農,其債務負擔能力更為薄弱。目前台灣農家以小農為多,問題嚴重,自不待言。
第三章簡介農貸機構與其業務概況,主要在於分析本省農貸機構資金的供給,經營及其業務概況。台灣農貸機構可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為農業金融機構,第二類為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第三類為其他金融機構。五十九年七月中央正式成立「農業金融策劃委員會」,統籌策劃全國農業金融事宜。是年年底,全體農貨機構貨款餘額為一七○億元,其中第一類機構貨款餘額佔七九。五七% ,第二類佔一六。七一% 。第三類佔三.七一% 。農貨機構貨款資金以吸收存款為主,資金籌措不易,中長期資金尤感缺乏,再以農貨成本偏高,農貨機構經營較為困難,這些問題必須設法解決,則農貨業務始能順利推展。
第四章分析本省農貨方式,對貨款之程序、用途、利率、限限、擔保又償還方式、借款人違約之處置等問題逐一的探討。貨款乃屬契約行為,在法律上有必須遵循之規定,本省的農貸方式,尚稱簡便,惟農貨利率,極須降低,貨款期限與擔保方式,有待放寬,期能符合農民的經濟負擔能力。
第五章論農業現代化與農貨政策,旨在闡釋農業發展與農貨在政日本政府的「制度金融」,農業近代化資金制度及新資金制度等,在農業金融發展史上。大放異彩,實值得吾人效法者。再者農貸欲促使農業生產增加,及解決農家資金的問題。則農貸制度必須與產銷制度密切的配合。並建立農場經營計劃貸款制度,徹底實施輔導農貸、預算貸款及根抵押等方法。
第六章對於農貸制度提出若干的建議,這些建議乃針對分析的結果,提出最主要的意見。農貸應做通盤性的計劃貸放,故與其有關的問題,必須一併考慮。如建立有系統的農貸組織與制度,設立固定性農貸基金,發行債券、廣籌財源,再輔以農貸服務。使成為適合農民需要之農貸制度。
第七章結論: 說明農業發展的問題,極為複雜,農業金融是不可忽視的一環,政府應負起策劃之責,並作大量的投資或貼補利息。農貸機構應善盡扶助農業生產之使命,以求增加農民收入,繁榮農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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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糧食安全政策之研究 2001~2010年陳宇珊 Unknown Date (has links)
1978年,中國開始對計劃經濟體制進行改革,至今已歷經了30多年的快速增長,經濟增長明顯加快、綜合國力不斷提升、人民生活水準改善,食物消費也因此更加多樣化。為了提供足夠的糧食安全保障,中國的糧食生產自2004年以來,已經達成了「十連增」的記錄。
本研究特別針對中共在「十五時期」(2001年~2005年)、「十一五時期」(2006年~2010年)」所採行之糧食政策及執行成果進行分析。研究顯示,中國雖然在21世紀初難得地維持了相當高度的糧食自給,但也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自然資源和環境的日益縮減和惡化、人口快速成長以及工業化、城市化的社會變遷,都是中國糧食安全必然面臨的嚴峻挑戰,同時也影響中國對安全的感受。
為應付國內的糧食缺口,並在國際糧價處於相對低價時增加儲備,從2009年開始,中國連續幾年成為大豆、玉米和小麥等穀物淨進口國,進口量並逐年攀升,因此中國的糧食需求已成為國際間影響糧食安全的關鍵。只要中國糧食自給的能力稍有變化,都會帶來大量的糧食國際貿易,甚至有人主張這也是導致糧價高漲的原因之一。
隨著全球化的進展,糧食也成為國際貿易商品,糧食相關金融產品成為跨國企業及財團運作資金的另一種選擇。但若從宏觀開放的視野看待進口糧食,中國的資源配置和農業生產結構,可望透過貿易自由化而得到進一步的改善。
自十八大拋出「城鎮化」的概念後,很多投機者已經虎視眈眈,寄望從城鎮化帶來的土地盛宴中攫取財富,認為「新土改」將是中國繼城市化之後又一個炒作房地產的機會。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不只是民生經濟問題,處理不好就可能引發社會動盪;「城鎮化」是否將排擠農業耕種面積、「農村現代化」如何兼顧總體經濟發展和增加農民收益,都是值得持續密切觀察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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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國農業機器產業之研究 / The Agricultural Machinery Industry in Modern China侯嘉星, Ho, Chiah S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代以來,中國農業現代化以農藥利用、肥料推廣、品種改良及機械化發展為最主要方式。其中農業機器之利用,與機器產業乃至工業、製造業有密切關係,可說是溝通工農部門的關鍵。故本文以農業機器產業為線索,關注農業現代化中工業及其他現代部門參與的情形,及其所發揮之「農工並進」作用。
農業機器大約自十九世紀末期傳入中國,二十世紀初有少部分商人注意到斯業前景可期,著手製造販售。到1920年代,受到國外農機利用蓬勃發展的影響,江南地區機器業者也有不少轉而生產農業機器。這些以農業機器為主要產品的新式機器廠,發展出標準型號、大量生產,以及成立事務所、刊登廣告、參與展覽會、辦理講習等種種經營與行銷方式,更由於農業機器帶來的大量利潤,吸引資本家投資設廠,也使之轉型為新式企業組織。因此來自農村市場的機器需求,支持了工業部門的機器製造業進展。
除了民營事業的推進,政府當局也創辦公營製造廠、推廣模範灌溉與合作運動,國家力量促成農業機器利用的擴大。戰時儘管受到一定影響,但汪精衛政府在1940年代復籌措鉅資成立新式農業機器工廠;重慶政府則在同時間成立中國農業機械公司。前者在戰後改組為農林部無錫農具廠,對戰後江南的復員工作及農業生產極為重要;後者則在戰後接受聯總援華物資,承擔「全國農機擴建事業」在各地建立機器廠的任務。大略言之,近代中國農業機器產業之發展,是民間先於政府,但隨後在農業機械化之目標下,國家力量又主導產業成長,這種趨勢在1950年代以後達到高峰。
整體而言,近代中國農業機器業,並非如過去所認識的規模狹小、技術落後,反而是獲利豐厚的產業;由於在經濟發達地區更容易出現農業機器的利用,故而上海、無錫及常州等地密集普遍的機器工廠,能提供農業機器維修保障,因此以江南為例,可以看出農業機器產業不僅是農業機械化的基礎,也是機器產業提昇技術、擴大獲利之關鍵,二者互為因果。本文以江南為中心,但在空間方面注意到與東北經驗之比較、在時間方面也注意到戰時淪陷區的經營及戰後延續情形,擴大既有研究的時空範圍;通過對農業機器產業的探討,可以觀察工業與農業發展之互動關係,亦為近代中國經濟發展補充另一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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