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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失業保險對不同教育程度勞工所得分配改善之研究王愛婷, WANG, AI-T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探討我國失業保險實施之後,對不同教育程度勞工所得分配之改善程度。利用我國行政院家計收支調查報告、勞工保險統計年報,計算失業者因為失業保險所提供的保障之下,於民國八十八年至九十二年間,其所得的變化,以及整體就業者所得分配改善的效果。
本文依據Moene and Wallerstein (2001),提出衡量所得重分配概念之指標,利用薪資中位數除以薪資平均數之值來衡量。本文將指標調整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除以可支配所得平均數之值,計算失業保險實施對不同教育程度勞工所得分配改善幅度。
研究結果顯示,未考量失業保險時,所得分配的效果,較平均的為「國中及以下」,其次為「大專及以上」,最後為「高中職」。而失業保險之淨給付,最高者為「國中及以下」、次高者為「高中職」、最後為「大專及以上」這個教育程度的就業人口。「國中及以下」這個教育程度的就業人口,拿到的淨給付是最多的,這呼應了失業保險原先設計的目的即為達成所得分配改善的功能。失業保險實施後的所得分配狀態,「國中及以下」之可支配所得中位數除以可支配所得平均數是最高的,其次為「大專及以上」,最低為「高中職」。所以,失業保險實施,使得「國中及以下」這個較低的教育程度的就業人口,所得重分配的狀況是最好的。這呼應了失業保險原先設計的目的即為達成所得分配改善的功能。
在這三種教育程度下,各年度之所得分配改善的情況。未考量失業保險時,社會所得分配狀態以八十九年較平均,九十一年、九十二年較不平均。淨給付,以九十二年、九十一年較大、八十八年較小。考量失業保險實施後所得分配狀況,以八十八年、八十九年較平均,九十年、九十一年較不平均。所得分配改善的程度而言,皆以九十一年、九十二年改善程度較大,八十八年改善程度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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