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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最適激勵契約設計-股票與股票選擇權之應用葉京怡, Yeh, Ching-Y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就現階段的企業經營型態而言,專業人才的良窳以及培育訓練可能遠勝於公司有形資產的多寡,這種情形在高科技產業尤其明顯。企業為了留住優秀人才,必須提供許多激勵措施。就我國企業而言,最普遍的激勵措施是員工分紅配股制度。然而,在此制度下,容易產生員工短視近利的缺失。歐美等國較常採行所謂的股票選擇權制度,由於此種制度具有激勵未來的特性,屬於「長期的激勵因子」,更能使員工與股東的利益趨於一致。因此,財政部為順應高科技產業的需求,於民國八十九年准許上市公司實施員工股票選擇權制度,此制度開放後,勢必影響到我國企業對於員工長短期激勵誘因的最適決策。
本文的主要目的在於利用訊息理論中的「代理模型」,探討股東與員工雙方在「訊息不對稱」下,股東如何設計最適的員工激勵契約。站在股東極大化期望財富的立場,建構一套綜合現金、股票以及股票選擇權的理論模型,並經由模型運算推演,試圖達到下列的研究目的:(1) 在長短期激勵誘因契約下,分別推導出最適員工誘因強度、最適基本薪資以及最適員工努力水準;(2) 比較長短期激勵誘因的最適員工努力水準,驗證股票選擇權制度是否具有提高員工努力程度的激勵效果;(3) 站在股東與員工各自追求期望財富極大化的立場,探討雙方對長短期誘因制度的偏好。
經由模型分析,可得到以下幾點結論:(1) 員工努力程度不受長短期激勵誘因的影響,股票選擇權的作用或許只在於留住人才以及加深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2) 股東在擬定最適長短期激勵誘因強度時,必須考量公司股本大小、員工對風險的趨避態度、努力投入的成本係數以及景氣波動對公司未來收益的影響;(3) 影響員工最適認股權證比率的大小,除了上述提到的因素外,還包括認股權證的避險比率,股東可以藉由觀察公司股價的高低,以協助長短期激勵誘因的決策擬定;(4) 股東與員工基於期望財富極大化的立場,對於長短期誘因契約的偏好會產生利益不一致的現象,雙方面臨的是一場無法達到雙贏局面的零合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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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企業員工激勵制度之探討-引進利潤分享計畫及股票選擇權范欽舜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年來常常聽到有所謂的電子新貴或是網路新貴族,年紀輕輕工作個3∼5年就擁有千萬甚至億元身價,羡煞了工作十幾二十年卻還在與房子貸款奮鬥的勞工朋友,或許他們也有出來創業的念頭,但卻往往承受不了這麼大的風險而作罷,也可能想要跳槽卻提不起勇氣,怕自己的專業已不符時代潮流甚至會淹沒在電子浪潮下,因此常常聽到父執輩朋友談起工作上的不順遂及提不起勁,工作了一輩子皆是為別人賺錢的怨言。因此如何平衡傳統產業及高科技產業之間員工不滿及差距,並能持續維持公司創新及開發的動力,如何設計一套能提高員工向心力、員工工作參與感並增加工作效率的機制就顯得相當重要。
但在討論激勵制度的時候並不能將所有重點皆著墨於股票的發放上,因為台灣分紅制度的實施雖然使得台灣科技快速成長,但也造成股本快速膨脹,如果公司不屬於高成長性的產業,如傳統產業,則分紅制度可能反使公司因盈餘未能趕上股本膨脹的速度而導致產業衰退,國內大部份傳統產業的股票並不能如高科技產業一樣維持在高價位上,且觀察國內傳統產業近幾年來股價的表現中亦發現股價大多數呈現下降的走勢,因此以股票來獎勵員工並不能有效的達到吸引員工及留住公司優秀人才的目的,所以台灣一般傳統產業並不適合以股票為基礎的激勵措施,所以除了以股票做為吸引員工之外,亦可以考慮以現金做為員工的激勵措施。
另外由於國內企業基於全球發展策略的需要,常需於海外設立分據點,所以我們必須了解外國實施已久的股票選擇權制度優劣及執行的機制,才能有效達到激勵員工及創造公司價值,達成公司及員工兩造之間雙贏的局面。由於國內目前並無股票選擇權制度,而股票選擇權制度的優點又能適時彌補現行國內分紅入股制度所產生的缺朱,並能配合國內未來全球發展策略,因此值得我們詳細深入探討分析。
首先本論文藉由瞭解國內相關高科技的激勵制度,對其做深入的探討並分析可能產生的問題,進而引進外國相關的激勵制度,包括利潤分享計畫(profit shaing)及股票選擇權制度(stock option),其中利潤分享計畫是以現金發放為主,而股票選擇權則是以股票發放為主。本篇論文主要探討各激勵制度使用上的優缺點並於一章節中做模擬試算,文中整理利潤分享計畫共包括六項,如現金利潤分享計畫(cash profit shaing plan)、簡單計畫(Simple plan)、簡化員工退休計畫(Simplifed employee pension plan,SEP)、遞延利潤分享計畫(deferred profit shaing plan)、現金購買計畫(Money-purchaseplan)及40lk,而股票選擇擇權則是以廣泛基礎的股票選擇權為主,另外還介紹以股票為主的員工持股信託(ESOP)、目標利潤計畫(target-benefit plan)及股票紅利計畫(Stock-bonus plan)。
而在可預期的未來國內將會實施股票選擇權制度,因此本論文另以一章節探討股票選擇權並對股票選擇權所產生的問題做分析,例如當員工執行股票選擇權時所產生盈餘及投票權稀釋的問題,公司應如何有效解決;當公司發生合併時股票選擇權應如何調整;當股市下跌股票選擇權發生價外時公司應如何解決。本論文對上述問題提出有效的解決替代方案,並對各問題做一詳細的探討分析,並於最後附錄的部份納入公司執行激勵制度時所應考量的事項。最後希望未來相關激勵制度推行時,本論文能提供相關資訊使得員工及公司能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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