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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所有人防護及補償保險之研究 / Study on 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P&I) Insurance for Shipowner張培倫, Chang, Pei Lu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十九世紀英國經濟活動、社會結構及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革,船舶所有人從事海上運送活動所面臨之責任風險,種類繁多且金額甚鉅,非其能獨自承擔而有轉嫁風險之必要,船舶所有人防護及補償保險遂應運而生,迄今已有一百五十餘年之歷史。
船舶所有人防護及補償保險,乃由船舶所有人組成非營利性之防護及補償協會,以相互保險之方式承保船舶所有人之責任風險,其承保範圍廣泛,包括船員及旅客傷病死亡責任、人命救助之費用及報酬、貨物責任、船舶碰撞責任、污染責任、船舶拖帶責任、船骸移除責任、共同海損分攤額、檢疫費用、罰金、損害防阻及法律費用等等。
船舶所有人透過船舶所有人防護及補償保險之安排,轉嫁龐大之責任風險,使海上運送活動得以存續,船舶所有人防護及補償保險之貢獻重大,已成為海上保險不可或缺之一環,其重要性並不亞於船體保險及貨物保險。惟目前我國學界關於船舶所有人防護及補償保險之文獻極為有限,且多數文獻因論著年代較為久遠,部分內容已與現況有所差異。
鑒於船舶所有人防護及補償保險之重要性,本文乃以英國不列顛防護及補償協會之2007年協會規則為主要研究對象,並以相關國際公約、英國法及我國法為研究範圍,自法律層面分析探討船舶所有人防護及補償保險之意義、功能、歷史沿革、法律架構、契約之成立與效力及其承保範圍,建立船舶所有人防護及補償保險之概念與體系論述,以期能達成協助船舶所有人瞭解並維護其關於船舶所有人防護及補償保險之各項權益、引起國內學界對船舶所有人防護及補償保險之重視與研究興趣、俾利國內航運保險相關主管機關對航運業轉嫁責任風險之行政監理及對我國船舶所有人組成防護及補償協會可行性之評估等研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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