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 to search

優惠關稅利益對台灣出口廠商衝擊之分析

台灣為一海島,自然資源缺乏而人口密度極高,因此僅能對外開拓貿易以發展經濟;
由民國四十年代之進口替代階段,到民國五十年代之出口導向階段,以迄目前,出口
在我國經濟中仍扮演著一大動力角色。
一般而言,影響出口之因素很多,諸如國民所得、人口、距離、相對價格水準及相對
要素密集程度等皆是,但卻很少人以「普遍化優惠關稅」作為經濟變數,就其對出口
所造成的影響進行分析探討。
所謂「普遍化優惠關稅」(THE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係指已開發國
家為了促進開發中國家之貿易,進而促進其工業化、加速經濟成長,對於來自開發中
國家的產品輸入,給予一般性、非互惠性及非歧視性的優惠關稅待遇的制度,此制度
首由EEC 於1971年7月1日施行,美國則至1976年1月始實行,我國為受惠
國之一。其他授我GSP 者,計有澳大利亞、日本、紐西蘭及奧地利四國。
由我國出口產品之主要市場分佈看,大多數集中於美日地區,而以美國居首位;此種
情況在以往我國經濟未受舉世矚目之年代,尚不成問題,然而目前我國擁有巨額外匯
存底,對美又享有巨額貿易順差之情況下,此種出口市場過份集中情況,卻可能危及
我出口之成長。因為美國為迫使新台幣升值,對我採取一連串施壓行動,而其中之一
即取消授我之「普遍化優惠關稅」待遇,且於1989年1月開始生效。
本文即欲檢討「普遍化優惠關稅」對我國出口所產生的影響效果,利用我國現有資料
,以迴歸模型加以分析。在本論文中,「普遍化優惠關稅」分別以虛擬變數(DUMMY
UARIABLE)及實際減免稅額表示。由於我國歷年享受美國GSP 的程度大都居首位,因
此預期分析結果可得GSP 對我歷年出口有顯著效果,但近年來因競爭需要限制(COMP
ETITIVE NCED LIMITATIONS)之規定,享受GSP 之產品項目已漸減,其對出口之影響
力量漸弱,是故美國取消授我之GSP 待遇,整體而言對我出口廠商所可能產生的影響
,應不至於太大!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5683
Creators李彗綾, LI, HUI-LING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Page generated in 0.0021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