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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利組織稅式支出之估算-以醫療財團法人為例

非營利組織具有提供公共服務,補充政府職能之不足的功能,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多元化,人民生活素質大幅提升,非營利組織也日益蓬勃發展,以各式各樣的型態,普遍存在於社會的各個層面。非營利醫院,同時兼具非營利組織角色及醫療產業兩方面的特質,任由市場價格機能運作,會造成醫療服務在供給及需求兩方面均有不足的情形,故非營利醫院的存在有其必要性,而政府為鼓勵私人興辦非營利醫院,多採取租稅減免的優惠。

  本研究以我國醫療財團法人作為研究對象,使用94至96年度的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告,並依現行稅法的租稅優惠規定,估算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的稅式支出金額。主要目的係為了解目前對醫療財團法人所實施的租稅優惠,其稅收影響數為何,同時分析稅式支出金額,占全國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之稅收比重,並比較醫療財團法人之免稅利益及其對整體社會貢獻程度。

  估算結果發現, 54家醫療財團法人94、95、96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式支出占全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收比例為0.64%、0.72%、0.45%;至於營業稅稅式支出之金額,則分別占各年度全國營業稅稅收比例的0.55%、0.59%、0.56%。若以醫療財團法人之社區公益活動支出,占社會福利總支出金額之比例,作為醫療財團法人對社會的貢獻程度,則95及96年度醫療財團法人對社會之貢獻程度,分別大於其享有之免稅利益,代表就整體醫療市場而言,醫療財團法人可基於其對政府在社會福利支出項目之輔助功能,而合理享有免稅的資格;然而就個體的醫療財團法人而言,則必須考慮其個別所享有的租稅利益及社區公益基金之實際支用情況。

  社區公益活動是醫療財團法人享有免稅地位主要原因之一,故在政策上,似宜仿效美國,建立社區公益活動與免稅利益之間的關聯性,其作用不僅可合理化醫療財團法人免稅地位的取得,促使醫療財團法人實際支用社區公益活動之公益金,亦可作為政府評估及測度對醫療財團法人免稅政策的實施成效。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4255009
Creators蔡琇文, Tsai, Hsiu Wen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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