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以歐盟防制人口販運之實踐做為實例,驗證全球治理下聯合國及歐盟等領導性的國際行為者,對於國際人權發展與人權保障除正面的發展外,亦可能造成負面之影響,國際人權規範擴散面臨一定之侷限性與挑戰。全球治理下之國際人權規範擴散,對於人權的保障有時是種助力也是種阻力。
歐盟雖然倡導針對防制人口販運議題之合作應當採取一個包括查緝起訴、保護以及預防三大面向的全面性解決途徑,但實際上,歐盟防制人口販運之合作制度架構初期仍是以維持境內安全的安全途徑為主軸,而非關注受害者人權之保障;幸而歐盟於2011年通過「預防及打擊人口販運與保護受害者指令」後,防制人口販運的政策更加強調必須以人口販運受害者為核心。然而,在將以受害者為核心的人權規範擴散至成員國方面,卻仍受到極大的挑戰,蓋歐盟成員國多將人口販運視為非法移民議題,故其防制人口販運之作為實仍環繞著以打擊犯罪為主的思維,人口販運受害者時常被視為非法移民而使其人權遭到侵害。
全球治理下,歐盟等人權法律規範相對完備之國際行為者,其人權規範與建制的推廣與擴散,確實有其值得肯定的正面意義。然而,當歐盟等全球治理行為者不能有效地實現其宗旨,或是其行為違背其理當服膺之價值而削弱其公正、客觀及道德性角色時,其規範性權威亦會受到挑戰。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8253028 |
Creators | 陳友梅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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