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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治理機制之研究-以台灣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為例 / The Governance of the Committee in Taiwan-The Case of Public Service Pension Fund

公務人員退撫基金雖非一般企業,但這並不表示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可以不必對「資金提供者」負責或懈怠獲致「應有報酬」之責任;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為執行特定公共任務之組織,其能否發揮制度設計所預期的功能,將直接影響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的營運績效。本研究之主要目的為探討治理變數對基金績效的影響效果。實證結果發現監理委員會的組成結構中,唯有軍公教、學者專家的係數估計值顯著異於零,其他的治理變數對基金績效的影響皆不具有顯著影響效果,另外,股價指數與資產配置對於基金績效存在顯著的作用,股價指數以及資產配置在銀行存款與短期票券,具有正的影響效果,至於配置在有價證券,可能由於受到政治的干預護盤以及對於股票市場的投資監督不佳,所以造成其負向影響效果。
由於治理變數大多對基金績效無顯著影響效果,可能肇因於退撫基金無健全的課責制度,可以考慮減少政府機關代表的數量與其角色,考量委員的代表性與專業性。此外,股市投資為影響報酬與風險最為顯著的投資工具,股價指數與有價證券的資產配置皆對基金績效有顯著的影響效果,對於股票市場的投資需要更加的小心。由於退撫基金由政府管理,欠缺彈性,其投資運用易受到官僚體系與政治因素的影響,未來退撫基金也可以朝行政法人組織來做改革。隨著基金累積金額的日漸龐大,監理委員會功能的發揮與否,與投資運用績效息息相關,將攸關未來退休者的給付與參與者的費率,如何有效發揮監理委員會的功能,是值得關注的議題。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42550321
Creators鍾佳雯, Chung, Chia Wen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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