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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長期照護保險法制之研究

民國八十二年九月底,台灣地區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有
1,485,200 人,佔總人口之7.09%,已達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訂的
高齡化社會指標;迄至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底,老年人口已增加到
2,099,944 人,佔總人口的9.29%,印證了我國人口結構正邁向快速
老化。人口結構的變遷,加上工業化、都市化之高度發展所導致家庭
形態的急遽轉變,以及女性勞動參與率的提高,再再都衝擊著家庭或
個人對於衰老、傷病、殘障者所導致照護需求之支持功能,照護需求
隱然成為疾病、老年、職災與失業之外另一嶄新型態的生存風險!
同樣因面臨人口結構改變、家庭形態變遷以及社會安全體系內在
壓力而於一九九四年毅然開辦第五大社會保險-「長期照護保險」
(Pflegeversicherung)之德國經驗,對於尚未建立兼具綜合性與連續
性長期照護體系與機構設施,乃至於服務人力猶感不足且尚欠缺制度
化財源機制的我國而言,實有足堪借鑑之處!本篇論文即以德國長期
照護保險法制作為研究對象,研究範圍及於該國長期照護保險之立法
例、法制史以及社會背景環境等。如前所述,本篇論文之目的乃在檢
視德國實施長期照護保險之制度經驗,希冀藉由此等外國法制之比較
研究,提供我國未來規劃長期照護體系之立法與政策參考。
本論文共分為八章,思考脈絡上可以概分為四部,首先提出問題
(第一章),繼而探討德國法制(第二章至第六章),次則觀照我國現
況(第七章),最後回應問題(第八章)。其中,德國法制之探討部分
係先從制度肇建之初的經社背景、法制現況、討論沿革以及立法經過
等經驗事實著手(第二章),然後分由基本原則(第三章)、保障範圍、
法律關係(第四章)、組織與財務(第五章)、給付及支付制度(第六
章)等面向切入,次第呈現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之全貌。順序安排
上先談制度的基礎思想,界定被保險人範圍與保險人組織、財務,然
後由點而面,開展給付與支付制度之層級化規範秩序以及主體間的法
律關係。
經由此等外國經驗之比較研究,本論文認為德國經驗給予我國以
下啟示:一、勇敢回應社會結構變遷的挑戰;二、以「社會保險模式」
處理長期照護的財務問題;三、組織分權、專業分工與實施社會自治;
四、抑制成本、控制品質並追求效率競爭;五、改造歧視家庭照顧者
權益的社會安全制度。而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的建制與成功運作,
適可確證社會安全體系的合法性及可行性。雖然社會安全制度面臨經
濟體系中人口與社會結構之變遷,受限於日漸惡化的經濟局勢,必須
配合不同的經濟與社會情況進行調整,以提升其效率並確保財政上之
穩定性;惟經由德國實施長期照護保險之成功例證,我們應當更有理
由相信,社會安全制度(特別是其核心的社會保險制度)確實有其發
展遠景,明日的世界,周延的社會安全制度仍會如過去一般佔有舉足
輕重的地位!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85651020
Creators卓俊吉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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