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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與馬來西亞之合併與分裂(1959-1965)

李光耀於1954年成立人民行動黨(People's Action Party , PAP),1959年成為新加坡首任總理,在馬來亞首相東姑阿都拉曼(Tunku Abdul Rahman)之鼓吹下,李光耀同意將新加坡併入馬來西亞聯邦。新加坡在1962年舉行公民投票之後,終於在1963年7月8日於倫敦簽署「馬來西亞協議」(Malaysia Agreement),馬來西亞聯邦正式於1963年9月16日成立。但由於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在許多議題方面有著根本性的差異,在短短兩年之後,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協議分裂。
至今新馬分裂已有41年,雙方當初對於新馬分裂的許多爭議,仍舊延續至今,究竟誰是誰非,仍未有定論。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成為其中的一州,中央政府為馬來西亞,李光耀卻要求新馬雙方平起平坐,埋下彼此衝突的導火線。由於阿都拉曼在分裂當天對國會解釋新馬分裂的原因在於對新加坡領袖採取鎮壓措施,對付新加坡政府或新加坡領袖,因此更讓大家認為新加坡是被迫離開馬來西亞。新加坡在分裂的決策上的確是處於被動,但是在整個合併的過程中,李光耀是否採取許多讓阿都拉曼不滿的行動,讓阿都拉曼擔憂李光耀將會破壞馬來西亞的和諧,才促使阿都拉曼最後決定將新加坡逐出馬來西亞。因此,本論文將會探討新馬間從合併到分裂的歷史過程,分析李光耀在此歷史階段中的定位,希望為新馬分裂找出一個最適宜的解釋。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3261021
Creators王麗婷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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