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沿岸國皆多多少少擁有島嶼,不論是近岸島嶼或洋中島嶼。而全球島嶼面積共3,823,000平方英里,佔地表的百分之七(不包括內陸河流及湖泊中之島嶼),有些國家甚至完全由島嶼構成。據統計,全球島嶼中,大於1,000平方英里者(相當於牙買加或賽浦路斯的大小)者至少有123個,其中共有61個面積達4,000平方英里(相當於盧森堡的大小)者。這些數據顯示了島嶼地位的重要性,因為在今日,島嶼的存在已不再只是一個單純的地理問題,在國際海洋法上,它不僅可以影響一國海域管轄權(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礁層)的劃定,甚至足以引起海岸相鄰或相向國家海域管轄權的衝突。解決海域管轄權衝突的最基本辦法,即為針對重疊
區域的「平均分攤」。但此一「平均分配」有時反會因島嶼的存在而導致「不公平劃界」或「疆界線的扭曲」。由於上述結果易使當事國之一方劃得不成比例的海域,[甚至引發更複雜的海域糾紛,因此有必要在海疆劃界中適當控制島嶼的海域管轄權,即---藉賦與島嶼適當之效力,以達公平劃界之目的。本文之研究動機即在於此。而研究目的,則在於就公約規定、學者意見、國際司法判例及國家實踐四者,探討島嶼對海疆劃界的影響,找出解決島嶼造成劃界不公平之方,以及賦與島嶼適當效力之道。本文第一章為「島嶼」的概念性介紹,即何謂島嶼,其定義、種類、存在的形式及形成的過程為何?而一般所謂的島嶼與國際法上的島嶼又有何分別?
此皆為本章重點。第二章為島嶼與領海的關係,討論的焦點包括:(一)領海基線的劃定與島嶼的關係、(二)海灣島嶼的效力、(三)島嶼對領海劃界原則的影響以及(四)島嶼在海岸相鄰或相向國家領海劃界中可得之效力程度等等。三章重點在於介紹島嶼與大陸礁層、專屬經濟區劃界原則之關係,並從公約規定、學者意見、國際司法判例及國家實踐等方面探討島嶼存在時,大陸礁層與專屬經濟區的衡平劃界,以及島嶼在「衡平考量﹞U應得的效力。第四章除介紹「群島制度」的內涵,主要重點則為(一)關於劃定群島基線的國家實踐,以及(二)群島基線的劃定對劃界的影響。此外
南海問題亦是本章重點之一。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2603 |
Creators | 程宜宜, Cheng, Yi-yi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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